区房地局召开物业管理工作会议
为进一步做好物业管理工作,1月31日下午,宝山区房地局召开物业管理工作会议。副区长冯健理等出席。
冯健理在会上要求有关部门构建体系、完善机制,不断规范物业管理各方行为。一是要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完善物业管理企业和小区经理诚信制度,三是建立居住区物业管理行风监督评价机制,四是建立群众参与的组织机制。同时,要突出重点、注重预防,切实解决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房屋应急维修的服务机制,进一步加大小区综合整治力度和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力度。
会议要求各部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物业管理企业的市场化运作要按照《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和《物业企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承担小区具体的物业管理和服务责任,自觉接受业委会或居委会的监督管理,接受街道、镇的协调管理,接受区房地局的行业监管;业委会要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正确处理好与居委会、社工站的关系,形成有效自治的合力;区房地局行业监管要按照《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和“行业监管”的要求,加强对物业公司违反有关规定的查处工作,加大对镇、街道组建业委会工作的指导,加大对街镇相关部门、行业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加强对街道房地产办事处和镇房地产管理所的管理与业务指导;镇、街道的属地管理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的优势,会同相关职能部门遏制住宅区内各种违法事件,妥善处理物业公司、业委会、居委会之间的矛盾,探索物业党建社区党建相结合的新模式。
会上表彰了2006年宝山区物业管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并对2007年全区物业管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