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开展法治大道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打造“12·4”法治大道风景线,是我区今年“12·4”在全市具有影响力的一个品牌特色活动,是全区“12·4”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区创建全国法治建设先进单位的重要举措。为搞好本次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治大道”活动的内涵
宗旨:贯彻十八大精神,强化法治氛围,推进法治城区创建,服务辖区科学发展。
内涵: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以深南大道(东)为主线,以沿途公交站点、交叉路口安全岛为平台,开展专题法治理念弘扬活动。
任务:
①展示法治理念宣传牌;
②派发普法年历;
③现场邀请市民担当“普法使者”(贴普法使者标志);
④劝导市民遵守秩序,文明出行。
二、活动站点设置及分工
活动地点 | 责任单位 | 人数 |
深南路人民桥公交站台(世界金融中心前) | 文体局、发改局各派3人,文体局牵头 | 6 |
深南路人民桥公交站台(市供电局前) | 经济促进局、教育局各派3人,经济促进局牵头 | 6 |
深南路冶金大厦公交站台(国宾酒店一侧) | 科技创新局、民政局各派3人,科技创新局牵头 | 6 |
深南路冶金大厦公交站台(深港花园一侧) | 人力资源局、财政局各派3人,人力资源局牵头 | 6 |
深南文锦十字路口(共4个安全岛) | 审计局、住建局、卫人局、环保局各派3人,审计局牵头 | 12 |
文锦湖贝路口(锦湖宾馆一侧) | 司法局、安监局各派3人,司法局牵头 | 6 |
文锦凤凰路口(罗湖区委一侧) | 城管局、统计局各派3人,城管局牵头 | 6 |
文锦路罗湖区委公交站台(深业大厦一侧) | 建筑工务局、总工会各派3人,建筑工务局牵头 | 6 |
文锦路罗湖区委公交站台(区委一侧) | 团委、妇联各派3人,团委牵头 | 6 |
深南路书城公交站台(南北共4个) | 桂园街道办事处 | 24 |
深南路门诊部公交站台(南北共4个) | 东门街道办事处 | 24 |
深南路广深宾馆公交站台(南北共2个) | 南湖街道办事处 | 12 |
深南路京鹏大厦公交站台(南北共2个) | 南湖街道办事处 | 12 |
深南路新秀立交公交站台(南北共4个) | 黄贝街道办事处 | 24 |
宝岗路公交站台(路口)共4个 | 笋岗街道办事处 | 24 |
泥岗西路公交站台(路口)共4个 | 清水河街道办事处 | 24 |
田贝四路公交站台(路口)共4个 | 翠竹街道办事处 | 24 |
布吉路公交站台(路口)共4个 | 东晓街道办事处 | 24 |
东湖路公交站台(路口)共4个 | 东湖街道办事处 | 24 |
仙湖路公交站台(路口)共4个 | 莲塘街道办事处 | 24 |
三、工作要求
1、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指定专人负责,挑选责任心强,有活力的人员担任普法志愿者,在活动中展示出我区公务员志愿者的良好形象。请于11月30日前将活动负责人及参加人员名单报区普法办。
2、参加活动的单位请于11月30日前派人到区普法办领取马甲、帽子、理念牌、贴纸及年历(地址:湖贝路2000号6楼601室)。
3、各单位要按照统一分工,于12月3日下午4时前到达活动地点开展活动,做到端庄举牌,文明劝导,热情邀请(贴普法使者贴纸)。请各单位拍照并报区普法办作为普法活动资料存档,也可上传至罗湖社区家园网进行宣传。
4、活动至下午6时结束,请机关各单位将马甲收集后交回区普法办,各街道办事处将马甲收集后由司法所保管使用。
联系人:曾晓峰 电话:25666020 传真:25666021 QQ:602020
罗湖区普法办邮箱:lhyfzq@126.com
罗湖区依法治区(普法)办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