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民政局关于征选第三方机构承接罗湖区社会福利机构运营资助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招标公告
我局负责起草的《罗湖区社会福利机构运营资助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被列入罗湖区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中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工作指引的通知》(深法治国办〔2017〕112号)“对重大行政决策经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决策实施后应进行实施后评估”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罗湖社会福利机构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加大对民办福利机构运营资助力度,罗湖区民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选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接《罗湖区社会福利机构运营资助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专家咨询论证和风险评估工作。征选工作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择优选取信誉好、资质优、职业道德良好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有意申报者可依据以下具体要求向我局申报。
一、承接事项
组织开展对《罗湖区社会福利机构运营资助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专家咨询论证和风险评估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评估资质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评估团队中须配备具有评估专业的人员及社会组织服务领域的专业人士;
(三)有系统的、切合实际的考核评估实施方案;
(四)有相关论证和评估经验优先。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社会组织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提供系统、切合实际的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和费用预算;
(五)相关评估经验证明资料。
四、征选程序
(一)自愿申请。申请承接运营管理服务项目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自愿向罗湖区民政局福利事务科办公室提出申请;
(二)资格评审。罗湖区民政局采购小组对提交申报材料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公平、公正、客观的调查和评审,拟定征选结果;
(三)审核认定。征选结果经网上公示5天无异议后,经罗湖区民政局局务会审定,区民政局与承办机构签订相关协议,正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评估工作。评估机构在签订协议后一个月内完成项目评估全部过程并提交评估报告。
五、公告时间
2017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共15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25666731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408办公室
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