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执法检查汇报会
2019年6月14日上午,坪山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汇报会。区人大常委会孙新华主任、胡伟新副主任,区人大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市市场监管局坪山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坪山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各街道食药安办主要负责同志,区人大代表等60余人参加了会议。
汇报会上,区食药安办主任、市市场监督局坪山监管局局长陈汉杰汇报了坪山区食品安全总体情况及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区卫生健康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各单位贯彻实施《条例》工作开展情况。随后,参会的人大代表积极建言献策,并就市民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向参会单位现场提问,各相关职能部门均一一予以回应。
孙新华主任充分肯定近年来坪山区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不同于普通的调研、视察,而是对《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严肃的询问。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各自职责充分部署,做好执法迎检准备。二是要积极配合执法检查工作。区食药安办要牵头汇总完善各相关部门的汇报材料,同时要提前准备好迎检点待选。各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学习《条例》的内容,结合自身职责对《条例》落实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三是推动各项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要将执法检查与普法工作相结合,做好《条例》宣传普及工作。同时各相关部门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客观的分析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而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坪山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为打造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坪山贡献力量。
同日下午,坪山区陈华平副区长主持召开了《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执法迎检工作部署会,对下一步迎检工作作了进一步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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