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2021年5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一、5月份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各类安全事故总体情况。5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及其他(含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下同)各类事故35起,死亡0人,受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5.87万元(注:2021年起火灾事故起数统计口径与往年有所不同,2021年起把以往不纳入统计的垃圾、废弃物冒烟、草地冒烟和树叶着火等情况纳入事故起数,下同);与2020年同比起数上升84.21%,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上升30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6.08%。与2019年同比起数上升191.67%,死亡人数减少3人,受伤人数增加2人,直接经济损失上升29.87%,其中: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起,死亡0人,受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1.6万元;与2020年同比起数下降41.67%,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3人,直接经济损失增加0.4万元。与2019年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2人,受伤人数增加2人,直接经济损失增加0.3万元。
(2)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全区未发生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与2020年同比起数持平。与2019年同比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受伤人数持平。
(3)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28起,死亡0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4.27万元;与2020年同比起数上升300%,死亡人数及受伤人数均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下降15.45%。与2019年同比起数上升600%,死亡人数及受伤人数均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上升32.61%。
2.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全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与2020年同比起数持平。与2019年同比起数减少4起,死亡人数减少3人,受伤人数减少1人。其中:
(1)商贸制造业。未发生事故;与2020年、2019年同比起数持平。
(2)建筑业。未发生事故;与2020年同比起数持平。与2019年同比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受伤人数持平。
(3)交通运输业。未发生事故;与2020年同比起数持平。与2019年同比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受伤人数减少1人。
3.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同比起数持平。
2.汛旱风等自然灾害情况。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与2020年、2019年同比持平。
二、1-5月份事故累计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各类安全事故累计情况。1-5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及其他各类事安全事故143起,死亡4人,受伤21人,直接经济损失38.283万元;与2020年同比起数上升142.37%,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上升320%,直接经济损失上升49.3%;与2019年同比事故起数上升138.33%,死亡人数下降63.***%,受伤人数上升75%,直接经济损失下降93.03%。其中: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1-5月份,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3起,死亡1人,受伤17人,直接经济损失5.4万元;与2020年同比起数上升43.48%,死亡人数下降50%,受伤人数上升240%,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40%;与2019年同比起数上升10%,死亡人数下降87.5%,受伤人数上升54.55%,直接经济损失下降42.55%。
(2)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1-5月份,全区发生工矿商贸及其他安全事故5起,死亡3人,受伤3人;与2020年同比起数上升150%,死亡人数上升50%,受伤人数增加3人;与2019年同比起数上升25%,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2人。
(3)火灾事故情况。1-5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105起,死亡0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32.883万元;与2020年同比起数上升208.82%,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1人,直接经济损失上升40.57%;与2019年同比起数上升303.85%,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1人,直接经济损失下降93.91%。
2.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情况。1-5月份,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3人,受伤3人;同比起数上升150%,死亡人数上升50%,受伤人数增加3人;与2019年同比起数下降50%,死亡人数下降62.5%,受伤人数持平。其中:
(1)商贸制造业。未发生事故;与2020、2019年同比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均持平。
(2)建筑业。发生事故4起,死亡3人,受伤2人;与2020年同比起数上升100%,死亡人数上升50%,受伤人数增加2人;与2019年同比起数及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1人。
(3)交通运输业。未发生事故;与2020年同比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均持平;与2019年同比起数减少6起,死亡人数减少5人,受伤人数减少2人。
(4)其他。发生事故1起,死亡0人,受伤1人;与2020、2019年同比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1人。
3.较大以上事故情况。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同比起数持平。
2.汛旱风等自然灾害情况。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与2020年同比起数持平,与2019年同比起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8人。
三、形势分析
(一)5月份形势分析
1.总体安全形势较为稳定,未发生各类亡人事故。5月份,全区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事件;全区各类事故起数35起,死亡人数0人,与2020年同比起数上升84.21%,死亡人数持平,与2019年同步起数上升191.67%,死亡人数减少3人,火灾事故起数大幅度上升是主因。
2.道路交通领域亡人事故大幅度下降。5月份,道路交通事故发生7起,死亡0人,受伤人数4人,与2020年同比起数下降41.67%,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3人,与2019年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2人,受伤人数增加2人。
3.消防领域事故起数大幅度上升。5月份,火灾事故发生28起,死亡人数及受伤人数均为0人,与2020年同比起数增长300%,死亡人数及受伤人数同比持平,与2019年同比起数增长600%,死亡人数及受伤人数同比持平。受统计口径影响,火灾事故起数大幅度上升。本月电气故障引发的火灾新增12起,环比上升100%,受天气影响,用电负荷上升,电气设备设施超负荷运转。须注意的是本月新增6起电动自行车充电等因素引发的火灾,电动自行车火灾上升趋势亟需遏制。
(二)1-5月份安全形势分析
1.1-5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各类亡人事故及生产安全事故大幅度下降。1-5月份,全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各类安全事故发生143起,死亡4人,受伤21人,与2019年同比起数上升138.33%,死亡人数下降63.***%,受伤人数上升75%。其中生产安全事故发生5起,死亡3人,受伤3人,与2019年同比起数下降50%,死亡人数下降62.5%,受伤人数持平。
2.道路交通领域事故多发。1-5月份,全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上升166.67%,其中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人,受伤人数同比上升350%。目前,我区道路交通领域事故呈多发态势,急需采取相关行动压降事故形势。
3.消防安全形势压力较大,电气火灾及电动自行车火灾高发。1-5月份,火灾事故起数105起,死亡人数0人,受伤人数1人,与2020年同比起数上升208.82%,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1人,与2019年同比起数上升303.85%,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1人。目前,住宅火灾依然高发,占事故总量的40%,较4月份上升5个百分点;事故起因方面,电气故障引发火灾占比31%,较4月份上升5个百分点。本月新增6起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其中3起为室内电池充电引发,电动自行车室内充电安全需高度关注。
4.建筑施工领域事故频发。1-5月份,建筑施工领域共发生事故4起,死亡3人,受伤2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受伤人数增加3人。按工程类别分析:区管工程发生事故2起,死亡1人,受伤2人,小散工程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按细分行业分析: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发生事故4起,死亡3人,受伤2人。目前,高处坠落事故频发,随着高温酷暑天气到来,汛期风险呈加速之势,容易诱发各类安全事故,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事故防控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同时,空调安装、维修行业开始活跃,小散工程及零星作业领域安全管控亟需加强。
(三)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压力加大
1-5月份全区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和造成人员伤亡自然灾害事件。当前已临近台风活跃期,根据《深圳市主要气象灾害风险提示》(2021年版),将有5-8个台风进入我市500公里范围,期间易造成较大范围、长时间的严重积涝水浸,可能导致大范围交通瘫痪并诱发地陷、山体滑坡等次生灾害风险加大。同时,随着我市高温酷暑天气,以及临近中小学暑假时期,外出旅游安全须引起重视,防范溺水事件。
四、对策措施建议
(一)全力抓好汛期有关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工作。目前已临近台风期,伴随着强降雨的到来,水利工程、在建工程、山洪和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小河流、城市易涝点等重点环节的防范压力较大。各部门及各街道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救援准备。区三防办要密切监视雨情、汛情等情况变化,加密滚动预报预警。各部门和各街道要加密对本行业和本辖区防灾形势的会商研判,要加强对城市内涝点、地下暗河、危险边坡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各项应急救援准备措施。
(二)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交警及交通部门要深刻吸取沈海高速公路湛江遂溪路段“3·29”及广深沿江高速公路东莞麻涌路段“4·16”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深入推进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严格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道路交通执法检查力度,对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提高违法成本,杜绝车辆带病上路。同时,要持续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及时消除道路设施安全隐患,严厉查处违规占道施工行为。
(三)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检查,督促企业主要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近期印发的《罗湖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在岗履职专项整治的通知》,以此为抓手,严格督促企业主要责任人履行在岗职责,加大在建工地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危大工程“六不施工”安全要求,做好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同时,督促在建工地认真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四)全力防范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吸取揭阳市普宁市“5·15”较大火灾事故和湖北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针对夏季火灾事故发生规律,持续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大对城中村、餐饮娱乐场所、“三小”场所、员工宿舍、建筑工地等火灾高风险区域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住建部门要全面摸排使用燃气的农贸市场、餐饮等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做到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全覆盖,切实解决影响燃气安全突出问题,坚决防范遏制类似事故发生。
(五)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契机,强化市民安全意识。各部门、各街道办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介,广泛持续地进行安全预警提示和安全知识普及,认真分析辖区受教育群众,有针对性的宣传安全用气、森林防火、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施工、安全出行等知识,做到有的放矢。
(六)做好暑期出游安全风险管控。暑期临近,旅游行业小高峰即将来临,相关部门及各街道督促各大景区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加强演练。针对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须确保经营者具备相关资质和安全保障能力,并就项目风险对游客做出明确提示。针对学生群体,要格外重视防溺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