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多措并举围剿黑心肉
通讯员 李振村 董海滨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县的肉类食品市场经济秩序,确保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高青县防疫站依据《食品卫生法》、《淄博市生猪屠宰定点管理办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群众最为关心的肉类市场,多措并举全力围剿“黑心肉”。截至目前,共检查大型屠宰场2家,生熟肉生产、经营摊点392家;当场收缴非法操作用具31件,下达监督整改意见书56份,没收并销毁不合格肉类食品147公斤,停业整顿5家。今年开始在全省实施的“放心食品工程”,为全面遏制注水肉、病毒肉等“黑心肉”的上市实现了新的突破。该站首先抓源头,加大了对屠宰场的监管力度。依据《淄博市生猪屠宰定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从屠宰场的选址、水源条、内部建设要求以及卫生制度的落实、生产过程、卫生从业人员的健康查体和肉类的贮存、运输等各个方面,从严要求,对猪肉上市实施“零距离”监管。其次是抓流程,强化了市场监管力度。近期以来,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对全县的生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彻底检查。对无检疫证明或检疫证明过期、证物不符的生肉食品禁止上市,并及时通知畜牧兽医部门对其进行复检,把好了肉食品上市的“复检关”。第三是健全了市场监管与巡查机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制,实行“领导干部包片、中层干部包市场、一般干部包摊位”的“三包”责任制。高青县严格依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卫生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各肉类食品卫生经营者的卫生许可证、健康证进行统一审查,重点审查了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条件和范围、从业人员的卫生情况、食品卫生法律知识掌握情况、企业自身卫生管理和索证制度执行情况等。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卫生许可证的内容,对各经营业户明确标注了具体的生产经营许可范围和生产方式,包括具体的生产经营环节、销售方式等内容。对5家未达到卫生许可准入条件的及时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书;对11家无证经营或证件已过期的摊点,下发了限期办理通知书;对超出许可范围擅自扩大经营范围的2家及时进行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