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批准宝应县消防规划2014年度实施计划的批复
县公安消防大队:
你大队《关于提请下发宝应县消防规划2014年度实施计划的请示》(宝公消[2014]5号)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宝应县消防规划2014年度实施计划》,你大队要会同相关部门、镇(区)抓好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推动全县消防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此复。
***:《宝应县消防规划2014年度实施计划》
宝应县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0日
宝应县消防规划2014年度实施计划
县公安消防大队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宝应县城市消防规划》(2010-2030)及《宝应县消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宝应县经济社会发展及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实施计划。
一、总体工作目标
(一)消防站(队)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消防站(队)建设:加快推进省重点中心镇消站建设,上半年氾水、曹甸消防站投入执勤;加快启动县经济开发区消防站建设,争取及早建成第二消防站。
2、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合同制消防员的待遇;根据队站分类配备人员、车辆器材装备,制定队站分类训练和考核标准;完成乡镇保安消防队升级改造,并制定乡镇保安消防队管理考评规定;将专职队纳入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实现集中接处警、移动报警定位功能。年内,在全县50%的派出所派驻消防文员,开展消防监督工作。
(二)消防车通道、水源建设
1、消防车通道建设:结合老城区道路改造、新农村建设,逐步解决消防车通道宽度不足问题;新建的道路须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落实物业管理单位责任,加强监督,逐步解决居民小区消防车通道不畅问题。
2、市政消火栓建设:结合道路建设,年内新增一批市政消火栓,逐步解决城区道路及镇(区)工业园市政消火栓不足的问题。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维护管理,完成老城区内市政消火栓的修缮工作,确保已建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85%以上。
3、消防取水码头: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在老城区及镇(区)合理规划建设消防取水码头,年内力争完成老城区消防取水码头的建设。
(三)消防车辆装备建设
按照《宝应县消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及《2013—2015年消防装备力量发展规划》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车辆装备结构,提高消防装备科技含量和配套率。推进车辆装备建设进程,一级普通站装备配备数量、性能全部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要求,装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保证至少1辆主战泡沫车配载新型高效灭火剂,特勤班全部配齐新型灭火救援服。完成高清视频系统建设,实现语音、图像综合集成,将效能评估系统应用于实战。
二、计划实施部门
1、消防站(队)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由各镇(区)政府负责。
2、消防车通道建设规划由规划、住建、交运部门负责。
3、消防水源建设由住建、水务部门和自来水公司负责。
4、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和消防车辆器材装备资金由县财政部门负责,消防大队列装。
三、实施进度安排
1、消防站(队)和多种形式消防队根据实际情况稳步建设,年底前确保完成任务。
2、消防车通道、水源建设与道路建设同步进行。
3、消防车辆装备、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与消防站建设同步进行。
四、具体保障措施
1、消防车通道改造项目纳入全年城市建设投资计划。
2、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及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建设投资资金纳入财政专项资金支出。
3、消火栓建设资金由自来水总公司负责,政府给予政策扶持。
4、对相关部门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评。
抄送:公安局、各镇(区)、水务局、住建局、交运局、规划局、房管局。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0日印发
共印:30份。
附:
宝应县消防规划2014年度实施计划表
序号 | 任务事项 | 责任部门 | 计划投入资金 (万元)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市政消火栓建设 | 自来水公司 | 30 | 12月底 |
2 | 消防通道改造 | 住建及其他相关部门 | 根据实际预算 | 与道路改造同步 |
3 | 消防站建设 | 县政府及相关镇(区)政府 | 200 | 12月底 |
4 | 多种形式消防队建设 | 各镇(区)政府 | 200 | 12月底 |
5 | 车辆、装备器材购置 | 消防大队(政府给予资金支持) | 100 | 按需及时购置 |
备注:消防部门应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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