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东区荣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区
近日,中宣部、司法部在北京召开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张家口市桥东区被评为2011—2015年度“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区”,这是“六五”普法期间,继“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和“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区”之后,桥东区第三次获得全国性殊荣。
自2011年全面启动“六五”普法规划以来,桥东区委、区政府坚持依法治区理念,始终把普法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强基固本工作来抓,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各部门、各单位及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中,与经济建设、民生工作等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充分调动全区各机关单位、人民团体、军队、院校等单位普法积极性,形成了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五年来,区委、区政府依法执政水平不断提高,司法公正不断彰显,投资环境不断优化,为全区经济社区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五”普法期间,桥东区注重普法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了“普法讲师团”、“法治副校长”、“普法联络员”、“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人民调解员”和“政府法律顾问”六支普法队伍,构建起覆盖全区的普法工作网络,为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奠定基础。突出普法实效,利用快板、三字经、小品、歌曲、知识竞赛、演讲、法治征文、动漫、法治年画、春联等更各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实现普法形式多样性。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解决好百姓门口的、身边的、眼前的事,桥东区于2014年在全市率先推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全区46个社区、9个行政村聘任我市6家律师事务所的52名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实现了社区、村法律服务全覆盖。2015年7月,桥东区又启动了“法官进社区”活动,架起政府服务群众的又一桥梁。坚持普治并举,在依法行政上,桥东区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聘请了3名律师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积极为区委区政府建言献策。
同时,桥东区将“法律八进”和“法治八建”活动作为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将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社区公民作为普法重点对象,因人施教、分类指导。对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法过程突出“规范”二字,坚持不懈地贯彻落实了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办公会前学法、任前考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这“五项基本制度”。在学校,为抓好校园这块普法阵地,桥东区结合校园文化建设,在各中小学设立校园法制宣传橱窗、宣传栏,在走廊、教室张贴法制教育宣传画和法律格言,在校园广播站、校园网、《德育信息报》上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形成了校园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2014年12月4日全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第七中学的同学们还参加了全国最高法院组织的全国宪法日公众活动。在社区和农村,桥东重在营造普法的“氛围”。一张调解桌、一块儿宣传栏、一个电子屏、一场讲座、一间书屋、一本普法小册子都是普法的阵地。五年来,桥东在全区建有法治宣传橱窗80多个,普法长廊3个,社区黑板报100多个,组建业余法治文艺团体20余个,并在多个社区及住宅小区建有普法电子显示屏。全区共有1个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个村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市场被评为全省公平守信示范市场、1街1镇被评为全市民主法治示范街道(镇)、4个社区被评为全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家企业被评为全市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全区有近80万人次接受法律咨询和帮助,普法群众知晓率显著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