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分管局长的具体指导下,市仲裁院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和省仲裁院2018年工作要求,以开展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三治”建设为引领,定位基层,鼓励自治,坚持服务“关口前移”、工作“重心下移”,积极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实效,实现了由小调解向大调解、被动调解向主动预防、单一调解向联合调解的转变。 一、主要工作 (一)优化流程,处置规范,推进案件办理高效化。 1、按期调处各类争议案件。2018年度,嘉兴市各级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912件,同比上升14.24%,涉及劳动者5003人,同比上升21.49%。当期共审结案件2890件,涉案金额14082.27万元,案件结案率92.63%,调解撤诉率81.35%,一裁终局率56.40%。此外,以镇(街道)为主体的基层调解组织共受理劳动争议6099件,同比上升10.21%,涉及劳动者12900人,涉案金额17309万元。 2、规范统一案号格式。采用全省统一编制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案号格式,更新仲裁标准化格式文书,案件处理进一步规范。 3、探索推行要素式审理模式改革。按照省厅统一部署,从6月起逐步改革审理模式,针对争议事实相对简单、案件分类相对明晰的案件,简化庭审程序和法律文书,提升办案效率。 4、完成仲裁庭标准化改造。严格按照《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示范仲裁庭建设标准》要求,争取财政专项资金对仲裁庭进行改造升级,建设“数字化仲裁庭”。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实现庭审实时录音录像、证据实时展示、庭审光盘刻录保存等完备功能,全面实现调解仲裁硬件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和信息化。 (二)示范引领,资源整合,推进纠纷处理多元化。 1、推进“1+X”模式“劳动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贯彻省人力社保厅相关要求,出台《嘉兴市进一步加强镇(街道)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按照摸索经验、示范带动、点面结合、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推进落实调解中心“六有六统一”建设。8月,在嘉善县西塘镇召开全市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进会,11月完成省厅验收,实现在全市6家乡镇(街道)建立起符合省厅要求多元化解中心并在此基础上推广至10家。 2、进一步强化企业和商会(行业协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工作指导。通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服务、涉案企业建议劝导等方式,推进企业和商会(行业协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覆盖面进一步在面上铺开,推动劳资纠纷内部源头化解。 3、进一步强化多元队伍建设。继续推广落实兼职仲裁员办案制度。从市总工会、市工商联等仲裁委成员单位、律师、法律专家学者中重新选聘一批兼职仲裁员参与仲裁办案,鼓励其参与基层调解办案,提高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接轨上海,聚力融合,推进业务交流常态化。 1、配合上海专题调研。为进一步发挥嘉兴长三角地域中心纽带作用,推进长三角区域合作层级提升,配合上海市及上海黄浦、金山、青浦区人社局和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领导一行多人赴嘉善、平湖开展调研,就上海、浙江二地仲裁工作加强协作,深入交流学习交换意见。 2、积极学习“枫桥经验”。参与在诸暨召开的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创新现场会,领会全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学习55周年“枫桥经验”, 坚持 “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方针,积极发挥基层大调解机制实效,与其他地市总结交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先进经验做法,进一步开拓办案思路。 3、开展业务交流学习。赴湖州学习示范仲裁庭建设经验,赴上海参加长三角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培训,通过学习交流,进一步拓宽了办案思路,提升了办事能力。 (四)微笑服务,网络延伸,推进仲裁服务便民化。 1、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利用好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网络平台,全市所有仲裁案件实时准确录入,在线公布调解仲裁办事须知、流程指引、风险告知、注意事项、各级调解员仲裁员名册等信息,提供调解仲裁文书模板,案件事项一次性告知、结果一次性送达,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跑腿次数。 2、继续打造“便民仲裁、阳光仲裁、微笑仲裁”仲裁品牌。深刻领会“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精神内涵,不断完善办案模式、流程,提升窗口服务形象,真正将“一杯热茶、一张笑脸”的人文精神融入仲裁文化当中,将“调解优先、调裁结合”的原则贯穿仲裁工作的各个环节,最大限度的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继续实行每月专职律师法律援助值班制度,为农民工群体、重大群体性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最大限度的帮助劳动者维权。 3、不断强化窗口作风建设。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规范专兼职仲裁员、调解员的聘任、考核、培训、办案指导和服务工作,做到廉洁仲裁、公正仲裁,提升仲裁窗口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加大劳动人事案件处理力度。一是继续优化办案程序。以要素式办案改革为契机,简化办案流程,规范处理程序,确保年底完满完成省厅结案率92%,调解率70%的考核目标。二是提高办案质量。继续实施案例研讨制度,落实裁审衔接。创新仲裁服务形式,继续畅通“绿色通道”,对集体性劳动争议,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当日立案。三是继续加深协调对接。配合上海、浙江二地仲裁衔接工作。发挥嘉兴地理区位优势,加强与地区沟通交流,学习先进经验,提升我市仲裁工作水平。 (二)持续推进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深度。一是继续推进“劳动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设,在建成10家符合省厅要求的示范镇(街道)的基础上,进行全市推广,切实提高全市镇(街道)调解争议的能力水平。二是加强用人单位调解组织建设调研指导。建立服务企事业平台,畅通对接渠道,健全指导机制,继续推进已建工会规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力争年底达到100%的覆盖率。三是健全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联系,司法行政、公安、住建、工会、人民调解组织、行业(协会)等部门参与,协同开展劳动纠纷化解工作。 (三)不断提升仲裁各项工作精度。一是继续优化办案程序。以要素式办案模式改革为抓手,不断创新完善仲裁办案机制,简化仲裁处理程序,实现案件处理程序公正。发挥法律援助站作用,将现有的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能延伸,做好集体争议的及时介入化解。二是提高仲裁管理信息化水平。在仲裁案件实时录入的基础上,探索调解调解信息系统在乡镇(街道)全覆盖,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在线多元处理。三是强化仲裁文化建设。继续打造“便民仲裁”、 “阳光仲裁”、“微笑仲裁”服务品牌,将“一杯热茶,一张笑脸”的人文精神融入至仲裁文化当中,在仲裁活动中公正办案、和谐办案,进一步提升仲裁工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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