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城区强化问责扎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不担责就会被追责
近日,栾城区委、区纪委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对该区四大班子领导,各乡镇、区直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对省委出台的《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行了解读。
“抓党风廉政建设,首先是党委的事,在主体责任的落实上,党委书记的表率作用必须做到位,必须带好头。”区委主要领导说。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上,栾城区没有停留在开会、发文件上,而是真正落实在行动上。为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栾城区委、区纪委分别与各乡镇、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签订了落实“两个责任”承诺书,若不按照要求履行职责,就会被问责。
“冶河镇计生办服务大厅连续3天工作人员均不在岗,主管领导赵明立负有直接责任……”在最近栾城区纪委印发的通报中,深入阐释了“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这句话的含义。冶河镇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前区纪委发通报,都只针对直接责任人,这次不同,不仅点名道姓地批评了主管领导,还要求其限期向区纪委作出书面检讨。“看来落实‘两个责任’真不是一句空话。”这位负责人说。
不仅如此,日前,针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工作纪律、中午饮酒等问题,该区纪委对17个存在问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副职进行了约谈。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栾城区纪委提出,要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切实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