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岗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重点文化企业及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2020年度考核结果的公示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重点文化企业及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规范、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龙岗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认定与管理办法》、《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及《龙岗区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与管理办法》及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有关规定,结合全区文化产业发展实际和疫情对文化产业的影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2020年度各类文化产业集聚空间、重点文化企业及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了年度考核。
鉴于文化产业集聚空间考核指标受疫情影响较大,为支持空间运营企业克服困难持续发展,本次应纳入年度考核的26家文化产业集聚空间的考核情况仅用于经营数据收集和产业发展研究,将不作为年度考核正式结果。同时,文化产业集聚空间的两个连续考核年度从2019、2020年调整为2019年和2021年。
现根据上述规定的要求,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企业持有异议的,可在本公示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其中,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5-28949396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海关大厦东座1139
***:龙岗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重点文化企业及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考核情况名单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4月8日
相关***:
***:龙岗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重点文化企业及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考核情况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