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事业单位改革全面展开
浙江省积极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全面推动省属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从2001年开始,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先后下发了《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关于推进省属事业单位改制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改制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等文件,确立了以体制改革为重点,分级分类综合配套实施改革的总体思路,明确了改革的原则、方向、任务、途径和操作方法。
目前,省属事业单位改革分类认定工作已基本完成,800余家省属事业单位根据社会职能、经费来源、市场化程度和未来发展方向等标准,划分为监督管理、社会公益、中介服务、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不同的类别采取不同的改革方向和途径。
中介服务类、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正在积极稳妥地实施转企改制,重点是做好改制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劳动关系转换、养老医疗保险待遇衔接、改革成本统筹工作。现已有19家省属科研院所整体改制为企业,15家省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已批复改制,共涉及职工2000多人。由于政策措施完善,操作方法得当,改制工作平稳顺利。
监督管理类、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主要是进一步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目前,我省已起草了《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意见》等相关配套政策,即将下发全省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