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交通行业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汽车运用工程类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
嘉人社〔2014〕123号
关于在全市交通行业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汽车
运用工程类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基础理论
及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交通运输局,市属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交通行业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促进我市交通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2014年在我市交通行业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汽车运用工程类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的范围和对象
(一)凡在我市交通行业非公有制企业中专职从事汽车运用(含汽车维修)、汽车检测等技术工作,但不具备相应规定学历的在册(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列入本次培训考试的范围:
1.国有独资企业或在企业工作仍保留事业身份的专业技术人员;
2.临时聘用或业余兼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3.退休后返聘或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考试条件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努力钻研业务知识,积极为“三城一市”和“两富”现代化嘉兴建设服务。
(二)具体报名条件:
1.助理工程师
具有完成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掌握应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能独立解决汽车运用、汽车检测技术中的一般问题,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非本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或大专毕业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中专毕业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2)高中毕业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或初中毕业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或已取得技术员资格并聘任相应职务满4年;
(3)取得汽车维修职业资格高级工证书。
2.工程师
基本掌握现代技术管理的理论和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灵活应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明显的经济效益,具备主管一个部门汽车运用、汽车检测技术管理能力的主要骨干,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非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或获第二学士学位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大专毕业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或中专毕业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
(2)高中、初中毕业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或已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聘任相应职务满4年;
(3)取得汽车维修职业资格技师证书。
(三)上述条件中所规定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三、培训和考试的组织
全市交通行业非公有制企业汽车运用工程类不具备规定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和市交通运输局共同组织实施。考试合格者,作为评审交通工程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之一。
本次培训工作注重质量和效果,以提高学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为目的。全市中、初级报名人员的培训工作在市人力社保局和市交通运输局指导下由市职称评价中心和市交通职工培训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培训采取集中面授辅导与业余学习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教材和教学大纲的要求,聘请有关高校教师和交通行业有丰富经验的专家,进行系统的课堂教学。
全市中、初级报名人员的考试工作统一由市人力社保局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先培训、后考试,分阶段、分课程的办法。考试采用闭卷形式,命题原则以教材和教学大纲要求为依据。
四、科目设置
(一)工程师
机械基础、机械制图、汽车电工与电子技术、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汽车底盘构造与维修、汽车电器构造与维修、汽车检测与诊断技术、汽车维修企业管理。
(二)助理工程师
机械基础、机械制图、汽车电工与电子技术、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汽车底盘构造与维修、汽车电器构造与维修。
五、培训考试报名办法和时间
(一)由本人对照培训考试条件提出申请,经单位推荐,填写《交通行业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培训考试报名表》(见***1,以下简称报名表),附本人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相关汽车维修职业资格高级工证书或技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聘任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等复印件1份及一寸近期证件照3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并由个人和单位填写《不具备规定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培训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见***3)。报名材料需先在单位进行公示(样式见***4),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同时出具公示专题报告。县(市、区)报名人员,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部门审核同意并汇总,填写《交通行业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培训考试报名汇总表》(见***2)后报当地交通运输局,由当地交通运输局和人力社保局会审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后,报送嘉兴市交通职工培训中心(地址:中山东路1005号交通大楼621室,电话:83683520,82099439);市属单位报名人员经单位审核后直接上报。市交通职工培训中心会同市职称评价中心对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由市人力社保局和市交通运输局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定。
各单位和有关部门必须严格审查报考对象的原始材料,并在其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员签名,以示负责。在报名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涉及到报考者本人的从次年起3年内不受理申报相应的技术等级工及职称考试和评审。
(二)报名、培训时间和费用等其他有关事项由市职称评价中心、市交通职工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交通运输局及有关单位一定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条件,密切配合,严把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关,认真负责地开展好这项工作。
***: 1.交通行业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培训考试报名表
2.交通行业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培训考试报名汇总表
3.不具备规定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培训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