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公告
经调查取证,张广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本单位拟对张广凌作出行政处罚。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本单位决定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相对人:张广凌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 2016年10月11日(星期二)上午9时开始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议室(广园中路238号白云区政府6号楼4楼)
四、注意事项:需要在听证会旁听的人员必须提前一天向广州市白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科提出申请,得到回复后才允许携带有效证件进入听证会会场。
广州市白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26日
(联系人:刘毅强,联系电话:020—8639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