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社保局三举措加强社保基金监管
2014年,在做好社保经办机构内控机制建设和疑点信息排查等日常监管工作基础上,我局从完善组织机构、制定出台政策和加强基金运行情况分析研究三个方面,加强我市社保基金监管,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整和平稳运行。
一是调整充实市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年初,我局提出了调整充实市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以嘉政办发〔2014〕25号发文公布,增加了市总工会、人行嘉兴支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和南湖区、秀洲区政府等成员单位,成员单位由原来的5个充实到10个,首次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增强了委员会的统筹协调能力和成员单位主动做好监管工作的自觉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3月18日,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明确了委员会例会制度,并对社保基金收入、支出、结余及支付能力、长期支撑能力等进行了综合分析,强调了各组成单位要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和主观能动性,形成多部门合力、全方位监管的局面,有效保障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
二是制定出台加强社保基金监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我市第一个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的文件,经市政府同意后,于6月9日印发了《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嘉政发〔2014〕47号)。该意见从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总体要求、加强参保征缴管理、拓宽筹资渠道、加强支付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工作合力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加强我市社保基金监管的工作要求,强调要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基金监管机制,促进我市社会保障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组织开展社保基金运行情况分析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对近年来我市社保基金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究,重点对市本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研究,摸清了收支和运行管理情况,对欠缴、缓缴社保费情况进行了梳理,提出了市属改制企业清理欠缴社保费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市本级被征地人员社保费缓缴有关情况说明,拓宽了社保基金监管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