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土地管理改革2020年度工作方案〉的具体措施十项措施推动珠海市土地管理改革工作
10月23日上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土地管理改革2020年度工作方案〉的具体措施》。记者获悉,《贯彻措施》将聚焦土地管理改革重点任务,深入推进土地管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土地政策叠加效应,为珠海经济特区“二次创业”加快发展提供有力的自然资源保障。
省自然资源厅于今年7月9日印发《广东省土地管理改革2020年度工作方案》,围绕构建省域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等八项重点改革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为贯彻落实省工作方案,我们牵头制定了《贯彻措施》以及珠海市级层面分工方案,对应提出了珠海市土地管理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市自然资源局局长王朝晖介绍说。
《贯彻措施》共有十项内容,包括构建市域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推动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加强水田指标管理及拆旧复垦指标流转交易、大力推进自然资源绿色开发与高效利用、全面遏制违法用地行为、推动建设用地审批提速增效等。
在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方面,提出要完善宅基地管理规章和政策措施,在全市22条样板村开展村庄整治提升规划编制试点工作;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和使用秩序,探索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加强农村村民宅基地违法用地建房的执法监督工作;推进“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将制定出台《珠海市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积极推动香洲区三溪小镇、高新区港湾新天地等项目加快升级改造。同时将组织开展全市村镇工业集聚区土地利用情况调查,出台全市层面的土地收储补偿政策,并将强化规划保障与奖补制度落实,强化建设用地规模和指标保障。
在推动建设用地审批提速增效方面,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落实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衔接工作;全力做好省下放用地审批权的承接工作,逐步构建规范透明、精简高效的用地审批、审查机制;推动用地用海用林“一体化”审批,积极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据介绍,为确保改革任务取得实效,《贯彻措施》要求强化协同配合,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分析总结,各区政府(管委会)要结合属地实际进一步明确改革重点、细化改革举措,倒排工期、挂账督办,推动各项改革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各相关部门要深入研究《贯彻措施》,严格对标对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工作部署,密切沟通配合,靠前站位服务,切实推动《贯彻措施》各项要求落实落细,以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水平不断书写特区改革发展新篇章。
(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