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社厅全面完成贺兰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退出及关停企业职工安置帮扶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综合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职责分工,自治区人社厅扎实做好贺兰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中关停退出企业职工安置帮扶工作。截至目前,涉及的44家企业3988名企业职工已全部平稳有序妥善安置。其中,转岗安置1533人,内部退养145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2310人(公益性岗位安置224人,返乡1678人,灵活就业、自主创业、退休等408人)。一是扎实开展关停企业及职工情况调查摸底。自治区2017年5月11日对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出部署后,自治区人社厅立即研究落实,指导石嘴山市、银川市人社部门逐一核实关停企业需安置职工情况,并采取获取企业负责人信息、深入企业查阅档案、调取社会保险缴费信息、查看劳动合同签订及备案等措施,与安置职工信息进行一一比对,准确地掌握了关停企业职工基本情况。二是制定完善职工安置帮扶政策措施。先后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做好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退出及关停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运用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帮扶贺兰山国家自然保护区退出及关停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就业的通知》等文件,围绕就业帮扶安置、劳动关系处理和社会保险补缴等制定了一系列操作性强、符合实际的政策措施,明确了具体的安置工作要求,为两市妥善做好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退出及关停企业职工安置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三是研究解决关闭退出企业社会保险补缴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贺兰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环境整治关停和退出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减免滞纳金有关事宜,同意石嘴山市按照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对所属区域内涉及企业的职工进行社会保险费补缴。同时,比照《关于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对关停退出企业职工补缴社会保险历史欠费产生的滞纳金免予征收。四是积极指导两市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厅领导多次深入银川、石嘴山市部分企业了解掌握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职工安置问题。采取“一企一策”、逐人安置销号、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举办专场招聘会、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等措施,确保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关停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顺利实施。(自治区人社厅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