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民营经济和企业服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精神,按照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法规制度体系,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强化法制监督,有效推动企业筹建和服务工作科学、有序发展。
一、与时俱进全面深化改革,打造优良营商环境
(一)牵头制定“电力十项措施”,助力营商环境优化。获得电力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之一,“电力十项措施”的制定是通过法治政府的建设,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例子。2020年,根据区政府、管委会工作安排,我局联合各部门在区内深入开展电力改革相关的调研工作,起草了《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电力营商环境改革十项措施》,优化我区电力设施的规划、建设,简化区内用电申请流程。目前该措施已由区政府、管委会印发实施。
(二)继续探索完善信任筹建措施,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对符合条件的民营及中小企业开展“信任筹建”,在《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信任筹建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根据企业具体需求,协调各职能部门,进一步优化用水、用电,土方平整、开挖、外运,开设路口的申请,通过审批容缺机制,推动效率变革,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为安全的发展。
(三)推进“企业有呼,服务必应”,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筹建服务。实行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建立企业筹建“有呼必应”服务模式,着力打造“企业吹哨、部门报到”的服务招牌。目前,“企业筹建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电脑版)以及“企业筹建APP”(手机版)正在试运行,其中有200余家企业注册并使用“企业筹建APP”,为企业解决了80余宗筹建过程遇到的难题,获得企业一致好评。
(四)发挥低效开发筹建项目管理制度作用,加强项目管理。为解决项目建设效率低下、筹建进度滞后等问题,提高筹建项目用地利用效率,结合《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低效开发筹建项目管理办法》,通过部门联动机制,提前介入筹建服务,加强对筹建项目的管理,及时约谈筹建进度滞后企业,摸清滞后原因,提供针对性帮助。
(五)配合“暖企8条”助力有序复工。面对新冠肺炎带来的冲击和挑战,广州开发区在国家级开发区中率先制定出台“暖企8条”,全力支持和组织各类生产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我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工作,加急制定出台“暖企8条”相关申请指引,助力解决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现实困难。
二、坚持依法行政,完善制约监管体制
(一)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体制,制约权力运行。制定了《政务公开管理工作规范》《宣传信息工作管理机制》《请示、报告(报备)工作规范》《离岗换岗管理工作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等17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坚持落实《局务会议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2020年组织召开“三重一大”会议26场,保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积极开展廉洁风险排查,科学防范风险。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关于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根据领导班子职权行使、各部门职能、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对单位、处室和个人的职责任务和工作分工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责任清单》,绘制“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图”,进一步提高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三)依法公开政府信息,自觉接受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印发
(四)依法处理信访、政府服务热线。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好群众信访、12345政府服务热线处置工作,共受理答复信访事项11宗、12345政府服务工单61宗,各项工作均按规定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没有出现当事人申请复查、复议、诉讼等情况。
三、落实法制学习和普法宣传工作,支持依法筹建
(一)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培养法治思维。制定《广州开发区民营经济和企业服务局领导班子民法典学习方案》,将《民法典》有关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计划。局内公告栏张贴《民法典》宣传海报,组织全局公务员参加学法考试。邀请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到我局开展《民法典》专题培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助力筹建服务工作的依法开展,全局工作人员切实参与到了《民法典》的学习和宣传活动中。
(二)组织企业筹建业务培训,落实“谁服务谁普法”。根据我局企业筹建和服务工作职能组织开展专题集中业务培训,向区内各筹建项目企业、投试产项目企业和服务对象宣贯教育项目建设、行政审批、投产验收、经济统计、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全年组织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企业筹建业务、企业投产综合验收业务培训等集中培训6次,参与企业100余家次。
四、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进信任筹建改革。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根据新情况,结合新实际,对信任筹建工作方案作出新修订,理顺信任筹建工作方案与其它改革措施的关系,同时将更多的项目纳入信任筹建范围,以法治力量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越来越多筹建项目实现“开发区速度”,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增强企业筹建队伍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继续将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作为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重点,完善依法行政学习培训计划,借《民法典》正式施行的契机,在企业筹建工作全流程中贯彻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行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为建设法制企建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