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三个提前确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平稳运行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江北区医保所立足早筹划、早准备、早着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
一是提前筹划准备,搞好业务对接。召集相关科室,就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过程中的业务流程、制度调整、人员管理等进行专题研究讨论。与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业务对接会,商洽业务衔接、人员培训和管理等有关事项。利用《新江北》、局网站、微博等媒体,进行政策宣传解释,尽量把事情做在前、把问题想在前,确保有序推进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二是提前学习培训,提高任职能力。大病保险工作人员提前进驻医保所服务大厅,由业务骨干负责,开展一对一的业务培训,进行面对面、手把手的业务指导,让大病保险工作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熟练掌握各项业务的政策、内容和操作流程,确保9月1日起能顺利受理大病保险各项业务。
三是提前制定制度,确保政策落实。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具体政策,制定配套制度。调整新农合结算办法,设立大病保险资金专户,明确工作目标、保险对象、保险范围、资金来源、筹资标准,确保政府惠民政策落地、落实、落细、落到位。(江北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