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公安分局督导检查矿山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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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7日发表
为认真贯彻落全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会议精神,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9月7日,蓬莱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梁洪超到辖区矿山企业督导检查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交警大队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督导组实地查看了相关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对企业交通安全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根据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二是要确定专人负责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所属车辆及驾驶人的管理;三是严禁内部工地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如需上路行驶必须手续齐全,并按规定加装密闭系统;四是为外来车辆装载货物时,必须按车辆核定载质量装载,装载货物高度严禁超出车厢,严禁给无手续车辆、未加装密闭系统车辆装载货物。梁洪超强调,道路交通运输是关系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更关系企业的良好发展,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从严从细加强源头管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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