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退80旅游质保金助力鞍山旅行社渡难关
11日,记者获悉,市文旅广电局发布《关于暂退旅行社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通知》,从即日起,为全市所有已依法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帮助我市旅行社快速摆脱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
市文旅广电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文旅发电〔2020〕33号)和省文旅厅相关工作要求,向旅行社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帮助旅行社快速摆脱困境,保持经营持续健康发展。
旅行社根据经营范围和类型不同,要向所在地区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缴纳不同金额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从5万元至140万元不等。此次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范围为全市所有已依法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被法院冻结的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暂退标准为现有缴纳数额的80%,同时要求接受暂退保证金的各旅行社在2022年2月5日前将本次暂退的保证金如数交还。目前,银行方面已开设便捷通道,拟于10个工作日内高效办结。
据我市一家国际旅行社负责人介绍,因为受疫情的影响,旅行社不但没有赚到相应的利润,反而还垫付了大量的游客退团费用,巨大的经济损失加之房租、人员工资等方面的开销,旅行社的压力很大。暂退部分保证金确实是一场及时雨,能够大大缓解旅行社目前面临的困难,同时为市文旅部门及时推出这样的政策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