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规范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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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2日发表
近日,为进一步强化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的管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了《青海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证书管理暂行规定》,将指导各地人社部门及各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加强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的聘用和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对我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证书的发放范围、申领条件和程序、调解员的聘用和管理、调解员的培训考核及注册等相关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并要求各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加强对调解员的聘用与管理,把《调解员证》的正确使用与基层调解组织机构的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体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发挥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优势,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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