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2017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三级岗位聘用条件认定申报工作
近日,我局开展了2017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三级岗位聘用条件认定申报工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是全市重点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由市委组织部和我局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根据全市社会事业单位发展和高层次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统筹安排设置和聘用。
近几年,在事业单位专技三级岗认定和聘用工作中,我市2011年出台的《扬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扬人社[2011]138号)规定的三级岗位聘用条件门槛过低的问题渐渐凸显,如文件中规定聘用正高四级岗位满10年即可聘用专技三级岗位,按照这一条件,随着时间的推移大部分四级岗位的人员都能聘用到三级岗位,不能起到应有的激励作用,另外还会造成三级岗位人员过快增长,突破国家和省规定的岗位设置比例结构。因此,2016年底,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对原有的文件进行了重新修订,出台了《扬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扬人社[2016]354号),将在聘用正高四级岗位期间取得奖项、成果或承担科研项目作为聘用三级岗位的主要条件,并规定严格按照专技岗位比例结构控制各单位专技三级岗位数量,不但提升了三级岗位含金量,激励专技人员在取得正高级职称后仍继续开拓进取,而且限制了三级岗位人员过快增长,帮助事业单位保持合理的人才结构。
今年是《扬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扬人社[2016]354号)执行的第一年,我局将会同市委组织部认真做好此次专技三级岗位聘用条件评审工作,为我市事业单位再添一批专家级人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