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首批获证奖补资金让432名农民受益
近日,来自扬州东方康护职业培训中心、扬州阳光职业培训学校、扬州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三家市直定点培训机构,以及邗江区沙头镇、方巷镇、杨寿镇、杨庙镇、头桥镇、槐泗镇六家农村劳动力培训中心上报了市区首批获证奖补申请表,经审核共有432人符合奖补标准,包括专项能力31人、初级373人、中级7人、高级21人,其中引导奖补245人,累计奖补资金31.52万元,其中引导奖补23.41万元。
今年6月,《扬州市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实施办法》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市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的原则、对象、标准和程序,市人社局以贯彻落实新政为契机,努力转变服务方式,切实提高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
一是适时召开会议,广泛动员部署。8月初,召开全市就业处主任座谈会,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获证奖补政策进行了专题研究,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做了交流发言。
二是下达目标任务,稳步有序推进。今年省厅下达给我市的奖补资金共938万,其中紧缺工种和优先扶持产业引导奖补资金为282万。市本级的161万元,按照“先平均后调剂”的原则分配,做到公平公正,效率优先。
三是加大审核力度,确保专款专用。培训机构上报的申请表、花名册、申请材料,必须经过区级劳动就业管理处初审、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复核、市财政局核定等才能将奖补资金打到个人“一折通”帐号。同时,要求培训机构将符合奖补标准的农村劳动力姓名、身份证号、奖补工种、奖补等级、奖补金额、证书编号、一折通号码输入“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管理系统”,确保真正让农民受益。
(就服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