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推进抓重点抓落实我市贯彻省厅下达的十项主要工作进展顺利
今年以来,扬州市劳动保障局坚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指导,把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保作为重中之重,着力改善民生,以推进省厅确定的十项主要目标为龙头,带动劳动保障事业的一体化发展,各项主要指标实现了“双过半”,有的单项工作提前完成了全年目标。
一、快启动,三抓并举见成效
省厅关于十项主要工作目标下达后,市局逐一进行分解,逐一与局各处室、单位,各县(市、区)局签订了目标责任书,逐一督查序时进度,制定了问责办法,增强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目标责任意识。
1、抓推进,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等统筹城乡就业工作齐头并进。在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充分转移乡镇活动的带动下,上半年,就业政策体系继续完善,全市筹集再就业资金1234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7.98%。小额担保贷款发放42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3.96%,回收率达94.67%,累计发放已达1809万元;全市各类就业再就业培训继续深入开展,“SYB”创业培训、农村劳动力培训券制度深入落实,建立一系列如农民培训学校等特色培训基地;加强了就业推荐与用工服务,坚持发挥劳动力市场作用,先后举办了“党员专场招聘大会”等各类劳动力市场43次,并与各级公共和民营职业中介机构形成了良性互补。通过以上措施,到6月底,全市新增就业2.27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54 %。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 %。推荐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66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19 %。“4050”人员就业4537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30%;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5.77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28%,其中新增劳务输出3.39万人。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培训5.23万人,占全年目标的110%,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为30%。
2、抓重点,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和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等工作均有突破。上半年,我市继续狠抓各类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城镇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56.8万人、71.1万人、49.3万人、40.1万人和33.2万人,其中养老保险净增缴费2.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50%,养老保险基金实现收支平衡,市区略有节余。与此同时,一方面,加快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认真调研测算了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工作,积极探索落实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工作。另一方面,大力推进特殊群体参保工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5月份市区启动,又在7月28日举行了县(市)集中启动,已有49.7万名城镇居民进行了参保登记、申报;农民工“平安计划”有效实施,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的人数分别达5.02万人、6.3万人和9.1万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已形成指导意见,待市政府研究决策,并确定了江都、高邮为全省试点;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不断夯实,参保人数达2.7万人,“即征即保”覆盖率为4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已调研拟定了相关的改革意见和暂行办法。
3、抓落实,两个合同管理和职工权益维护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积极有效。积极实施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劳动合同数据库,开展了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签约行动,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4%,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达到98%,外商投资企业达到98%,集体企业达到9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达到95%,私营、其他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低于60%。全市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0%。此外,还进一步强化了工资宏观管理,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五一”期间加班费支付情况和劳动用工情况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以及“农民工维权宣传月”等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完善企业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信息库,开展了2006年度劳动保障诚信单位评定活动。
在完成十项主要工作任务的进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就业再就业工作仍面临着结构性矛盾,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的全面落实任务仍很艰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需要进一步规范,小额担保贷款的担保门槛过高;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保体系广覆盖将承受相当大的工作压力,农村劳动力职业资格鉴定工作,新型农保指导意见的实施和试点工作,农民工参保工作,特困断保人员的续保工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等都须要加快推进;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需要加快,资金投入筹集难度较大;新技师等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力度亟需加大,政策落实还有差距;劳动保障执法环境、执法质量和执法手段有待于进一步优化和强化,全系统的公共服务能力和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争主动,四力齐上求突破
下半年将紧紧瞄准十项主要目标,深刻理解发展第一要义,努力推进跨越发展;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积极推进工作方式和方法的转变;认真研究党和政府关于劳动保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盼,谋大事,干实事,办好事,确保十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1、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和充分转移乡镇活动,年底前,充分就业社区达标率达45%,充分转移乡镇达20%。一方面,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年底前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执行到位,完成200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任务。同时,加强失业调控,强化就业再就业培训,加大就业推荐和托底安置力度,确保申报认定的零就业家庭30日内至少实现一人稳定就业,城镇规划区内失地无业农民的就业率超过50%,返回原籍登记失业的毕业生到年底能够有半数以上实现就业;另一方面,坚持品牌化培训,网络化服务,多样化转移,基地化开拓和制度化维权,落实农村劳动力培训券制度,提供 “一三一”免费公共就业服务(为农村就业困难对象提供一次职业指导、三次有效就业信息和一次职业培训),在每个县(市、区)培育不少于1家的培训输出一体化的劳务机构,拓展建设22家劳务协作基地,加强农民工权益维护等,力争年内培训农村劳动力7.5万人,新增转移6.5万人,输出4万人。
2、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全覆盖。完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在确保完成全年养老保险净增缴费达5.6万人,断保人员续保5000人等各类社会保险扩免征缴任务的同时,按照省厅要求,积极做好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工作,争取8月份出台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相关政策,年底前启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大力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底前实现基本覆盖;积极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推进其参加医疗、工伤和养老保险,年内参保分别达8万人、11万人和4.5万人,并完善其享受失业保险的政策;制定出台并组织实施新型农保制度,积极指导做好江都、高邮两地新型农保试点工作;大力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年底前“即征即保”覆盖率达70%以上。
3、大力推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进一步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一方面,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新技师培养协会和校企合作培养协调指导委员会等机构,协调落实各项高技能人才培养政策以及相关的政府培训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继续抓好15个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试点,发动开展各类技能竞赛活动,确保全年培养新技师2000人,并对省厅下达的4年倍增计划进一步细化分解,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另一方面,加快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普及。成立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指导委员会,积极推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向农村劳动力、外来务工人员培训扩展,确保以上人员培训后鉴定率分别不低于30%和70%。
4、大力推进和谐劳动关系落实年活动。全面强化“两个合同”管理,抓好《劳动合同法》的组织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继续发挥三方机制的协调作用,开展劳动合同签约行动,健全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数据库,加强定点联系和督促指导,确保年底前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率均达到95%以上;加强工资宏观调控管理,及时发布今年的工资最低标准和工资增长指导线,抓好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落实,并适时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和督促指导活动;积极妥善地处理各类劳动矛盾纠纷,重点开展好整治非法用工专项检查活动,同时,推进劳动保障仲裁实体化,加快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体制建设,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和复查复核工作,开展农民工维权宣传月活动,积极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纠纷。
三、再促动,“六大建设”作支撑
完成十项主要工作目标离不开思想解放和思路创新,必须进一步学习先进,拓宽思路,提高本领,***难题,力求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1、加强政策研究业务建设。对今年确定的18项政策研究课题,未出台的,抓紧组织调研,拟定方案,上报政府;对已出台的,加大宣传,狠抓落实。同时,尽快制定下发“十一五”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保障各项重点目标任务的落实。
2、加强“金保工程”网络建设。积极开展数据交换区建设,确保完成省厅要求的年底前建成金保工程数据库、“城域网”和国家标准机房的目标任务,继续推进“镇镇通”工程建设,开展信息指标的收集、整理,建立健全动态管理的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劳动合同数据库和五险合一的社保数据库,并完成三库并库工作,实现“同人、同城、同库”。
3、加强服务窗口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公共实训基地和全市大型劳动力市场建设。抓好劳动保障服务站所建设, “六到位”达标率达100%,建立村级劳动保障信息员队伍建设。
4、加强基金监管财务建设。继续按照基金三权制衡原则,进一步梳理经办流程,核定人员职责,加强各流程和岗位间监督制约,提升基金支出的审批层次,确保基金安全。
5、加强依法行政流程建设。继续围绕劳力资源、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推荐就业、劳动合同、基金征缴、社会保障、退休社管等八大节点,在已有一体化工作流程图的基础上,完善具体衔接程序,加快软件开发进度,尽快形成一体化的工作流程机制。
6、加强组织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劳动保障部“六个不准”和反腐倡廉“五项制度”,继续推进“正人品官德、创清廉机关”活动,强调遵守各项规范管理和服务承诺制度,强化机关作风以及目标管理考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