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开展2019年物业管理项目检查的通知
南建水函〔2019〕133号
各镇(街道)房管部门,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物业管理工作检查规定(试行)》(佛建管函〔2017〕384号)《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行业乱象专项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南扫领〔2019〕5号)《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建立物业服务领域扫黑除恶行业治理专项斗争工作机制的通知》(南建水函〔2019〕32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我局开展2019年物业管理项目专项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法
按照《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物业管理工作检查规定(试行)》要求,本年度将对全区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我局现将此项检查工作委托给各镇(街道)房管部门,请各镇(街道)房管部门及时申请检查经费开展相关工作。
二、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时间为2019年6月-11月,各镇(街道)房管部门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制定检查计划,对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按要求进行检查。我局将对各镇(街道)部门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抽查。
三、检查要求
(一)各镇(街道)房管部门要按照《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建立物业服务领域扫黑除恶行业治理专项斗争工作机制的通知》(南建水函〔2019〕32号)的要求,做好物业管理检查工作,加大线索摸排力度,采取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在检查中主动收集、排查涉黑涉恶涉乱的线索,做好***处理、及时上报等工作。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参照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制定的《物业管理项目企业自查记录表》要求,对管辖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对项目的档案资料、环境卫生、设备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填写好自检表备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同时要将“登革热”灭蚊防控工作、物业小区配合计划生育检查工作及“三非”外国人出入管理等列入检查范围,检查结束后将资料及时归档管理。
(三)目前物业管理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特别是楼宇消防安全及物业服务区域防汛排涝等,各镇(街道)房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对物业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出具整改报告,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要及时书面向我局反映。
(四)各镇(街道)房管部门安排专人开展检查工作,对发放整改通知书的项目做好复查,于每月10日前汇总本辖区复查情况报我局物业管理科,我局将定期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五)南海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不定期组织物业管理专家对区内各物业管理项目进行抽查,并在抽查结束后3日内将抽查情况书面报我局物业管理科。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19年5月27日
(联系人:关力强,联系电话:81213200)
南建水函〔2019〕133号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开展2019年物业管理项目检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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