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重症慢性病鉴定合格人员名单等材料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5月12日发表
市直各参保单位:
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到市医保中心医疗管理科(丰收路人社大厦一楼)领取重症慢性病鉴定合格人员名单及选择定点医院汇总表,并认真填报。2012年12月14日前,请将选择定点医院汇总表报市医保中心医疗管理科,鉴定合格的人员于12月20日前送一张2寸医保彩照到所选定点医院医保办,12月27日以后再到所选择的定点医院领取重症慢性病专用处方本,2013年1月1日起开始使用。
每人只限选择一家定点医院,而且一年只能选择一次,中途不能更改,请慎重选择。
焦作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2012年12月3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9 03:54:4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