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大滨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拟认定为视同工伤的公示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王大滨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 拟认定为视同工伤的公示
王大滨,男,1975年8月出生,是焦作市万家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职工。2011年9月王大滨被单位派往孟州市宏业鑫城小区负责物业管理工作至今。 2015年5月26日早上,万家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安队长李健康因工作需要电话联系王大滨,但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9点30分左右,李健康找来小区施工人员苏保中、贾三一起到值班室找王大滨,发现房门紧锁,敲门喊人均无应答。三人绕到房屋后面,打开未锁窗户,贾三跳入屋内将反锁的房门打开,李健康、苏保中从房门进入后发现王大滨躺在床上,身体僵硬。随即拨打120急救电话,10点37分孟州市人民医院医生出诊到达现场后诊断王大滨为:心源性猝死。 2015年5月26日,焦作市万家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王大滨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为由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15年5月29日受理。经调查核实,王大滨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的规定,拟对王大滨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认定为视同工伤。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期限:2015年6月9日至2015年6月1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电话:0391-2118882、2118880
2015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