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县委第十六轮巡察整改情况公开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十三届县委第十六轮巡察分别对县中医院、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民政局、县信访局、县工信局、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共9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监督。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县委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已按要求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现在摘要刊登部分问题整改情况。
县中医院
1.针对“队伍管理宽松软,医德医风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素养,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公仆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二是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制度和职责范围,做到有岗有职、权责分明;依据《怀集县中医院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奖惩制度。三是成立医德医风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召开医德医风专题会议;加强医务人员优质服务培训力度,加大优质服务奖惩措施。
2.针对“专业医疗队伍力量薄弱,未能满足群众就医需求”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理论学习,加强对年轻医护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医疗队伍业务素质,熟练掌握专业技术。二是制定《怀集县中医院人才引进计划》,多方面多渠道招揽高学历高职称人才,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激励力度。三是完善《怀集县中医院工作人员资格证管理办法》,鼓励在职员工考取相应资格证,提升个人学历和职称。
3.针对“医务人员违纪违规情况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规党纪、法律法规,不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强化治党责任、执纪问责和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抓好党员干部日常监督。三是加大医务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力度,每季度进行一次科内专业知识考核。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1.针对“担当作为补不足,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于民生领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落实有关政策,按时发放各种补贴,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二是对于乡镇服务站人员配备问题,加强与县委、县政府、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单位的沟通,通过转业安置、公开招聘等方式,确保人员到位。目前蓝钟镇、连麦镇、下帅乡服务站人员已配备到位。
2.针对“对机构改革涉及的资产转隶工作沟通协调不足,跟进落实不到位,资产转隶不彻底”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根据《怀集县公共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完善好资产转隶手续,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县民政局协调一致,附意向性协议,由民政局报县财政局提出审核意见,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后到县财政局(国资)办理行政审批手续。二是与民政局积极沟通协商,按“资产随职能和人员走”的原则划转资产,将烈士陵园地块和光荣院地块划清职能,已于2021年5月份做好资产转隶工作。
3.针对“局党组没有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意识,没有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分别于2021年3月8日和3月16日在优抚医院以及局党员测评会议上就优抚医院工作人员参与骗取私分医保金一案开展通报并深入剖析,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以案促改。三是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约谈和督促提醒1次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分管责任。
县城管执法局
1.针对“对检查发现问题落实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由县城管局组织实施的市政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要求执行,依法依规完善相关审批管理手续后再动工建设。二是对已完成部分分项工程,但总体工程未完成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并交付使用,目前已完成新城区凤基岭片区路网及场地平整等工程的验收工作。三是对涉及工程议标项目,严格执行班子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参照工程议标备案流程,邀请工程招标代理单位提供报价函、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材料进行议标。四是对近几年完成的工程项目进行认真摸排,及时整改存在缺项、漏项、空项等问题,完善相关手续,目前已完成谭云封场等27个工程的合同排查,完成合同整改共99份。
2.针对“群众多次投诉噪音扰民问题处理力度有欠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联合执法。二是按照网格化管理,每天从6时30分至23时30分安排执法人员不间断巡查,及时查处超时施工和群众投诉噪音扰民问题,对多次整改不到位的,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怀集分局等部门依法从严查处。三是每晚安排一名执法人员,会同县文广旅体局、公安局等部门对城区娱乐场所进行检查,做好噪音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督促各娱乐场所落实噪音防治措施。四是加强行政执法水平业务培训,4月22日下午,邀请了市城管局执法监督科为执法队员开展执法业务水平培训。五是举一反三,加强县城区噪音扰民治理力度。
3.针对“对下属环卫所的财务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订《怀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属部门财务(大额支出)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加对环卫所的监管力度;督促环卫所制定《怀集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和工作误餐报销标准;督促环卫所制定《怀集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加强“三重一大”议事制度管理。二是2021年4月8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环卫所财务进行审计。三是督促环卫所完善固定资产登记,将目前正常运行的46台公务车辆以及2018年应登记固定资产账而没有登记的作补充登记。四是督促环卫所加强现金支出管理,严格执行现金支出有关规定。
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1.针对“财务制度执行和监管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健全财务审批规章制度,制定了《怀集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和票据开具,明确和统一发放单据的样式和签字要求。二是加强领导和财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提高领导的管理水平和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加大监督力度,提高定期监督审查频率,同时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加强财务管理的措施,保证财务监管等方面工作的有效开展。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2.针对“领导班子凝聚力不足、号召力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增进党内团结;加强领导干部党性教育,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摆正个人与集体的位置,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二是完善《怀集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坚持重大问题党组决策、行政执行。三是加强下属单位的思想教育,明确局机关统一领导的组织架构,畅通工作渠道,提升行政效能。
3.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健全党组工作制度,制定了《怀集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班子议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严格按照“事前告知、充分讨论、末位定论、如实记录”的程序进行。二是强化领导班子学习,进一步认识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的重要意义,并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民主集中制度,做好表率作用。三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教育,在研究重大事项时,由专人详尽记录每位班子成员的意见,如实、完整记录会议全部内容。
县民政局
1.针对“为民服务存在懒政、怠政”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部门协作,优化审核报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强化审批发放数据的比对工作,确保每笔困难群众补贴资金按时精准发放。二是加大医疗救助宣传力度,提高救助比例和救助标准,全面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做到应救尽救,不漏一户一人。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中决策。二是建立健全完善物资清单及登记台账,严格按照采购流程采购物资,物资验收采取采购经办人、分管负责同志、局资产管理员、使用单位物资管理员进行联合验收,并完善物资移交手续;要求物资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登记台账,落实定期资产盘点制度。三是加强对工程建设验收有关规定的业务学习,严格执行工程项目验收制度,强化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工程验收手续。
3.针对“警示教育欠力度,违纪违法案件持续多发”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印发并抓好《怀集县民政局开展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重点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坚持以身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警示,加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和日常管理,对全局48名干部职工开展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自查,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并提出廉政防控措施及作出个人廉政承诺,防止干部职工再次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县民政局各属下事业单位、服务机构逐步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依法行政意识,工作作风持续提高。
县信访局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弄虚作假流于形式、走过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打牢思想基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关于信访工作的***批示精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带着对人民的深厚感情把工作做实做好作出成效。二是制定《2021年怀集县信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学习,目前开展了10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是根据上级关于党史学习教育部署要求,成立了怀集县信访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2021年怀集县信访局党员领导干部党史学习教育集中学习研讨方案》。
2.针对“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思想学习教育,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学习制度,制定《2021年怀集县信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强化责任落实机制,制定《2021年怀集县信访局关于调整领导干部分工的通知》,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取得实效。二是建立完善的教育培训机制,制定《怀集县信访局2021年全员大培训计划》,加强对年轻同志的“传、帮、带”,提高每个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信访督导组,制定印发《2021年怀集县开展四套班子包案督办化解信访积案工作方案》,促进我县矛盾纠纷控增减存,信访积案清仓见底。四是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工作,着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以及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渠道等常识。
3.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履行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调整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重新修订《2021年怀集县信访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强化责任清单落实督导。三是建立健全落实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制定《2021年怀集县信访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分工》,并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形成汇报材料及时上报。
县工信局
1.针对“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加强落实财经纪律力度,强化廉政风险监控,进一步严格落实财政收支管理制度。今后将严格遵守财政“收支两条线”有关规定,按规定将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
2.针对“执行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制度不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通过加强对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制度的学习贯彻,县工信局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制度执行力得到了显著提升。今后将严格执行落实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国有资产出租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规范出租国有资产。
3.针对“干部队伍老龄化突出,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自2020年下半年以来,已从其他单位正式调入一些年轻干部到本单位工作,并按照有关任免规程提拔了数名优秀年轻干部为股级干部,局年轻干部队伍得到了进一步充实。今后将不断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全面提升年轻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加快形成良好的后备干部梯队。
县人大机关
1.针对“主动联系代表收集民意少”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了《怀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联系5名县人大代表,进一步加强与代表之间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和关心代表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二是每年7月份组织我县的全国、省、市、县、乡镇五级人大代表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每月组织机关领导班子到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络中心站和村(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联系代表、听取选民群众意见活动,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认真听取代表和选民群众意见,切实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2.针对“调研报告轻描淡写,没有深调研查找问题、剖析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了《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工作制度》《关于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组织机关领导班子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治思想以及******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提升履职成效。二是要求各委(室)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常态化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客观真实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努力使调研报告客观真实、反映真情。每次调研后,必须认真总结分析形成调研报告,提出既有前瞻性、科学性,又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使其成为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为常委会决策提供参考。
3.针对“监管不严,出现超预算范围列支工作经费情况”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财务工作人员开展谈话提醒,并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组织机关人员学习《预算法》《预算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三是健全和完善《县人大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县人大机关财务人员工作职责》,加强对机关工作经费和业务费的支出管理,明确工作经费和业务费使用范围,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杜绝今后出现超预算范围列支工作经费问题。
县政协机关
1.针对“机关党建工作弱化,组织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迅速进行整改,完善相关材料,并作深刻检查。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和贯彻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严肃党内生活,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扎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到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规范完善党建档案资料,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2.针对“财务资金支出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结合县委、县政府大院机关财务管理改革,与县机关事务局衔接,落实2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协机关会计账目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二是规范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配套的政策标准,杜绝不规范行为发生。三是严格按预算要求使用经费,不得超出预算范围向其它单位拨付工作经费。四是今后组织开展视察活动时,不再发放视察费,严格规范委员履职活动经费管理。
3.针对“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执行工会章程规定,由会员按月交纳工会会费。二是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工会大额支出必须通过银行转账形式结算,杜绝现金支付行为发生。三是建立健全内部制度,完善支出管理,定期公开工会经费财务账目,自觉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