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县为农村贫困劳动力发放交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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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2月13日发表
近日,峡江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为罗田镇陈苏军等27名农村贫困劳动力发放转移就业交通补贴13100元。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扶贫,峡江县出台政策规定,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到县外就业可获交通补贴,给予到省外务工的农村贫困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500元/人,到省内跨县(市、区)务工的农村贫困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300元/人,每名农村贫困劳动力每年可享受一次。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本人申请,提供签订一年的劳务合同和六个月的工资证明,乡镇审核,县就业部门复核,并公示审核结果。同时,县就业部门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贫困劳动力交通补贴的审核、审批工作,并通过“一卡通”对已就业贫困劳动力开展交通补助发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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