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容缺受理服务规范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扩大“容缺受理”模式的影响力和受惠面,近日,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制定并正式发布泰州市地方标准《优化营商环境 容缺受理服务规范》(DB3212/T 1027-2020)。
与《行政许可容缺受理服务规范》(DB32/T 3456-2018)比较,泰州市地方标准《优化营商环境 容缺受理服务规范》(DB3212/T 1027-2020)都是关于“容缺受理”服务,但有两点不同:一是标准适用主体不同。《行政许可容缺受理服务规范》仅适用有行政许可职能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 容缺受理服务规范》适用于泰州市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二是标准适用范围不同。《行政许可容缺受理服务规范》仅适用行政许可“容缺受理”;《优化营商环境 容缺受理服务规范》适用于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等事项,覆盖面更广。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2 16:50:4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