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区推进温馨调解工作法
云龙区人社局坚持法、情、理相结合,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以心交心,真心真意为群众排忧解难,把对群众的感情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实现“温馨调解工作法”。
一是投入真诚热情的服务态度。坚持法、情、理相结合,提倡一张笑脸相迎、一句暖话相劝、一杯茶水相敬等热情文明的服务态度,以心换心,真诚倾听当事人的诉求,为化解矛盾纠纷打下思想基础。
二是坚持全程调解的工作原则。针对当事人法律意识不强、举证责任不足、相互信任度不够等情形,不仅坚持案前、庭前调解,在庭后,甚至裁前,仍不放弃调解,而随着案件的深入,事情的真实面貌逐步得到还原,仲裁员的真诚投入逐步赢得当事人的信任,由此带来案结事了、争议化解。
三是联动多方调解的工作机制。化解劳资矛盾要寻求法、情、理的最佳结合点,让当事人放心走进仲裁,信服仲裁给出的调解方案,为此内联人社系统人民调解中心、劳动监察大队,外联总工会、经信委、工商联、法院等,通过多方介入打消当事人的猜疑、顾虑,进而以积极的心态投入到调解中来。
四是使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诠释法理。法律关系的复杂,法律术语的艰涩,往往让当事人产生抵触、逆反心理。仲裁员为此把法律用语从书本中抽调出来,继而以“拉家常”的方式,通过形象、生动,听得清、听得懂、听得明的语言表述出来,把化解纠纷的过程当作普法的过程,坚持以案说法,实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