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城建设施管理中心:
报来《关于再次申报珠海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珠城建中心〔2014〕4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就该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二期工程(编号FG2014000058)拟建设400个服务站点,其中无亭无棚站点130个、无亭有棚站点150个、有亭无棚站点50个、有亭有棚站点70个,共投放8000辆公共自行车、11294个锁止器,建设2个永久停保基地,购置调度运输车辆8台。
建设内容包括公共自行车硬件设施、公共自行车管理软件系统升级以及停保基地的建设。
二、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估算1192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03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23万元,预备费234万元。
项目建设资金由政府统筹,具体资金方案(细分市、区投资额)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确定。
三、批复文件依据分别是:《专题研究城市规划交通绿化美化等工作会议纪要》(珠办字〔2013〕117号)、市政府《关于再次审批珠海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办文编号PX20142279)文件呈批表、《珠海市市政和林业局关于珠海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审查意见》(珠市政林业函〔2014〕44号)、《关于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征求意见的复函》(珠财函〔2014〕1013号)、《关于体育中心南侧及金鸡西路北侧公共停车场库用地规划条件事宜的复函》(珠规建地函〔2014〕69号)。
四、接文后,请据以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优化设计方案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及投资规模,按规定办理相关前期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9月17日
(联系人:焦佳节,联系电话:2538301、136****3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