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
12月4日下午,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采取专题讲座的形式,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法治专题学习。
市委书记崔洪刚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涛,市委副书记曲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唐福泉,市政协主席周桂萍和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
会议印发了******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精神和《***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邀请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刘菊作了宪法辅导报告。
会议指出,******对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多次作出重要论述,为我们学习贯彻宪法指明了方向。要认真学习***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正确把握宪法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学深悟透、学以致用,使宪法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会议强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导,站在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在全市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会议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要把宪法精神和要求体现到依法治市和法治泰安建设的全过程,贯穿到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各环节,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必须符合宪法精神、原则和规定,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提高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