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分局召开推进学校食堂落实阳光餐饮工程协调会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佛山“阳光餐饮”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推进我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和食品加工操作过程可视化,让师生学校食堂食品更安全、更放心、更满意,10月17日上午,南庄分局食药监中队在六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关于推进学校食堂落实“阳光餐饮”工程协调会议,全镇48家学校、幼儿园食堂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方世兵同志传达了市、区关于推进学校食堂落实“阳光餐饮”工程的文件精神,并现场解读了《佛山市禅城区推进学校食堂落实“ 阳光餐饮” 工程实施方案》和传达了我镇推进阳光餐饮工作的安排部署,指出了此项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学校、幼儿园明确责任分工,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上线“阳光餐饮”。会上还对各食堂负责人讲解了食品安全的操作规范,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人员现场解答了***头安装和费用等的相关问题。
何智玲副局长表示:推进“阳光餐饮”工程建设是佛山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要求辖区内各学校、幼儿园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完成“阳光餐饮”工程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我镇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同时,结合实际,对学校、幼儿园食堂的操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规范原料控制。学校食堂要严控风险食品的原料采购制作,严禁制售生食类、冷食类食品和裱花蛋糕等。二是规范加工制作。学校食堂在加工制作食品时,应严格按照各功能(区)间与设备设施的用途和加工规程进行,不得随意变更、交叉使用。三是规范清洗消毒。学校食堂餐饮具消毒应以热力消毒为主,严格执行清洗消毒管理控制制度。四是规范留样管理。食堂提供的每餐次食品成品应当留样,食品留样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不锈钢密闭容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