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加强效能督察工作
5月13日,市工商局印发通报,对前期效能督察中出现问题的10个基层单位公开亮丑,并要求限期递交整改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为确保重点工作目标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促进市工商系统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正确行使职权,树立良好形象,市工商局全面推行效能督察工作,制定并实施了《效能督察事项及评分办法》,对全系统效能建设实施不间断督察。
效能督察工作由该局督察队负责,围绕作风纪律建设、重点工作目标、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采取明查、暗访、督办等形式开展。督察队有权要求被督察对象提供有关文件、资料、账目及其它相关材料,可以责令被督察对象停止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纪律的行为,并对所造成的不良后果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可根据效能督察结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可行使督察警告、督察建议、经济处罚和通报批评。
效能督察实行扣分制,由督察队对政务督办、窗口服务、作风纪律、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等5大类***小项进行明查暗访扣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郭培高 沈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