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区四项举措加速推进无欠薪江东创建
一是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制定《创建“无欠薪江东”工作任务分工表》,细化各成员单位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前端管理、源头预防、重心下移、关口靠前,要求各相关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各相关部门主管领域的各项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劳动力招用工制度,充分发挥区人力资源市场招用工管理主渠道作用,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规范企业招聘用人行为。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立全区用人单位信息数据库和用工实时监管信息系统。完善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合理确定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额度,为劳动者因拖欠工资造成失去生活来源提供应急保障。建立欠薪事项报告制度,开辟欠薪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投诉接待服务窗口。
三是规范用人单位经营行为。大力宣传开展“无欠薪江东”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引导用人单位积极参与创建活动。重点加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指导企业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招用工管理制度、职工名册备查制度、劳动用工合同制度,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范劳动合同内容,确保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严格用人单位工资管理,明确用人单位法人履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义务和责任,严禁通过“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代发工资。
四是依法查处欠薪案件。发现用人单位逾期支付工资、关停歇业而未结清工资、欠薪逃匿或转移资产、发生群体性工资纠纷等问题时,职能部门及属地街道办事处应及时介入、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对恶意欠薪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要建立司法绿色通道,依法采取用人单位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江东区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