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功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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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1日发表
去年12月底,《舟山市定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舟山市普陀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分别获省政府批复同意,标志着定海区、普陀区土地政策落地取得重大突破。《规划》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红线,规划城乡扩展边界与市级规划相衔接,合理布局生态空间、生活空间和生产空间。调整了定海区、普陀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后定海区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8.4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3.***万亩,标准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5.25万亩,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79万亩以内。调整后,普陀区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1.0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8.33万亩,标准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4.58万亩,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53万亩以内。此外,两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于2015年底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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