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嘉善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87名考生进入考察阶段
227名考生参加嘉善县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57个招考职位88名考生脱颖而出,87名考生经体检合格进入考察阶段(1名因体检未完成暂缓)。87名考察名单中男性45人,占51.7%、女性42人,占48.2%;硕士研究生2人,占2.2%、大学本科82人,占94.2%、大学专科3人,占3%;2016年应届生毕业生22人,占25%,社会人员65人,占75%。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协调,各招考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执行。考察工作依靠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的组织和群众,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还可以通过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作进一步了解。根据需要也可到考察对象曾经工作或学习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时,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应提供其日常表现情况的鉴定或证明。
考察重点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于7月初完成,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录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