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为企业减负社保缴费比例再调整
为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大对部分工业企业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嘉善县对部分工业企业下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本次下浮工作于7月份统一由浙江省地税局执行集中减征,下浮幅度相当于企业单位缴费部分1个月的额度,职工个人缴纳部分不变。
根据浙政办发〔2016〕39号和浙人社发〔2016〕48号文件精神,此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临时性下浮对象为符合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方向的企业,其中烟草加工和批发、电力生产和供应、石油化工、采矿、水泥、造纸、金融、房地产、电信等9个行业企业不列入下浮对象。据统计,我县实际申报缴费企业共计9805户,其中不列入减征范围的9个行业企业544户,剔除工业企业亩均绩效综合评价C类企业91户,实际减征企业8873户,预计将为企业减轻社保缴费负担1500万元。
此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临时性下浮是继2016年5月对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之后的又一举措,对减轻嘉善县企业用工成本,助推企业转型升级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