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第三次领导小组会议扎实推进集中整治自查工作
5月30日,河北省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工作调度会,汇总分析企业自查报送情况,研究下一步检查工作,贝军副局长主持会议,药品流通监管处、稽查局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市药品批发企业自查报送及整改情况,对报送的企业自查情况进行了梳理,经初步审核,发现部分市局对辖区企业自查情况未进行汇总分析或企业自查未能反映主要问题,省局予以退回重报。
会议强调,各市局应充分认清当前药品流通面临的严峻形势,严格落实总局94号公告要求,督促自查不到位的企业严格自查,对企业自查发现的新问题重新梳理汇总,在自查报送截止日完成补充报送。
会议决定,对自查工作认真负责、积极报送的沧州、邯郸市局通报表扬,对自查报送工作不够重视、企业自查无问题较多或未涉及主要问题的市局予以批评,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自查。从5月30日开始,利用一周时间,对报送的企业自查报告逐市逐企业梳理分析,对于自查发现的情形较轻或普遍存在的问题予以减轻或减免处罚,对于情形较重但企业已整改到位的减轻处罚。
二是检查。自查工作结束后,省局将从药品流通监管处、稽查局、药品审评认证中心和市局抽调骨干人员组成检查组,统一检查标准,对自查中未发现问题、上报问题较轻、被投诉举报较多或日常监管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列为重点对象,逐企业开展检查,扎实推进我省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