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到三个到位规范隐形眼镜经营秩序
为全面规范大名县隐形眼镜经营秩序,促进企业合法经营,大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坚持“三个到位”监管理念——即宣传到位、检查到位和整治到位,对全县隐形眼镜经营企业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宣传到位。在各经营企业深入宣传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发放宣传资料30余 份,全面提高质量负责人规范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检查到位。检查经营企业是否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否索取并留存了供货方资质证件、 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检查隐形眼镜(含护理液)购进、销售记录是否齐全、是否存在销售无注册证、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的隐形眼镜和护理液的情况。三是整治到 位。严查经营假劣器械和无证经营行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督促办证,促进规范经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检查隐形眼镜经营企业6家、责令停业2家,取缔无证经营2家,2家企业正在办理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