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传真:025-69977052(政务大厅窗口)/025-69510787(环评科)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室环评科 联系人: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药品研发项目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高新园乾德路2号 | 南京安一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伊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安一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租赁位于江宁区乾德路2号的生命科学加速带创新中心三层的现有房屋(建筑面积约为334.4平方米),建设“药品研发项目”;本项目建成后,项目将形成年研发仿制药约10kg的能力。 | (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实验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3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实验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管至科学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实验废水依托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管至科学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秦淮河。 (3)噪声: 本项目建成后,采取合理布局,绿化隔声、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周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实验废材、实验废液、废活性炭,统一收集后,危废库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均得到相应合理的处置,零排放。 |
2 | 电路板贴片组装项目 | 南京市江宁区通联路7号联东U谷三期3号楼301室 | 南京兴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伊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使用现有厂房建筑面积927.2平方米,从事电路板贴片组装项目。预计形成年加工组装电子元器件5000件的生产能力。 |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科学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至科学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尾水排放至秦淮河。 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锡及其化合物、有机废气)、钢网擦拭废气(有机废气)均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屋顶(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排放。 噪声:本项目噪声采取合理布局,选取低噪声设备,增强车间密闭性,绿化隔声等措施后,厂周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焊渣,统一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废电路板(S1)、废电子元器件(S3)、含锡膏的废抹布(S2)、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危废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和(苏环办﹝2019﹞327号文)的相关要求进行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