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天录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死亡拟认定为工伤的公示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李天录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死亡
拟认定为工伤的公示
李天录,男,汉族,身份证号:4108***********016,系沁阳市昊正机械有限公司职工。
2017年1月3日16时20分左右,李天录在车间装运货柜时,机架翻倒将李天录砸伤,厂部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10分钟后医务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急救,后又送到怀府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沁阳市怀府医院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死亡原因外伤;死亡日期2017年1月3日。
2017年1月5日,沁阳市昊正机械有限公司以李天录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死亡为由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17年1月10日受理。经调查核实,李天录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死亡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规定,拟对李天录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死亡认定为工伤,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期限:2017年2月10日至2017年2月1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电话:0391-2118880、2118882、2102816
电子信箱:jzyibaoke@126.com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