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透析费用结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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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07日发表
根据《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杭政〔2013〕68号)、《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函〔2009〕403号)和《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单病种结算管理办法》(杭政办函〔2012〕7号)有关规定,我们对现行《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透析费用结算暂行办法》(杭劳社医〔2005〕267号)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12月3日前反馈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
联系电话(或传真):87258554。
电子邮箱:lsxu925@163.com
联系地址:上城区中河中路248号市医保局218室。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透析费用结算管理办法》(修订稿)
201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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