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安小学食堂食品早餐供应承包权招标公告
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安小学食堂食品早餐供应承包权 招标公告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关于《佛山市高明区学校食品采购规定(试行)》以及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的通知》(明教[2013]3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我校食堂食品采购向社会公开招标,目前我校食堂开设早餐,就餐人数约400人。现就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承包权期限:一年(自2013年10月15日至2014年8月31日) 三、投标人准入资格条件: 1、具有高明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必须有餐饮或者包点类销售(面包、糕点等); 2、投标人在最近两年内没有违反《食品法》行为或因食品质量被有关部门处罚。 3、供应的早餐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的食品卫生规定并具有相应的合格证,且近年来无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四、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QS认证》查验,并递交一份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盖本单位公章; 2、食品销售经营单位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查验,并递交一份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盖本单位公章; 3、餐饮经营单位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查验,并递交一份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盖本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带原件核对; 5、若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投标须知: 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10000元,于开标前一天存入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安小学账户,并把存钱回执在开标时递交招标人查验,若不能提交或过期提交均视作废标处理。开户行:佛山市高明区农商银行,账户:8002***********23,未能中标的,由甲方5天内返还,不计利息。 2、履约保证金:10000元,中标人可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办理,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结束后10天内由甲方一次性返还,不计利息。 3、报名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合法、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接受报名。 六、定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七、报名时间:2013年10 月 24日至25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3:00-5:00时) 。 八、报名地点:高明区沧江路170号(三楼),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 联系电话:0757--88825880 九、开标时间:2013年10 月 28日 ,下午15:00时。 十、开标地点:高明区沧江路170号(三楼),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开标室 十一、西安小学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88861279 139****3275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 2013年10月18日 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安小学食堂食品 招标评审办法 一、评审小组成员组成 西安小学4人,荷城街道教育局1人,共5人。 二、定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评分守则: (1) 只对有效标进行评分,该项目只有商务技术分。 (2) 评标小组成员只能对投标文件中所载明的要求进行评审,严格按照评分表所定的分值进行评分,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 (3) 综合得分:以五个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作为最后得分结果,评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定标:综合得分最高者作为中标人,若出现相同的最高分,则采取抽签确定最终中标人。 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安小学食品采购招标小组 2013年 10 月18日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安小学食堂招标评分表 项目:早餐类 评审内容权重值100%评议指标 评议标准得分备注商 务 技 术 部 分40综 合 实 力1.早餐制作生产经营场所 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的得10分;130平方米至111平方米的得8分;110平方米至100平方米的得5分;100平方米以下的得2分。2.从业人员5人(含5人)以上的得5分,5人以下的得2分。3.获得QS认证的得10分。4.能提供技术人员的资质证书,高级得5分,中级得2分。5.能提供1年以上的产品检验报告:得10分。提供健康证、房产证及证书45同 类 业 绩1.连续两年供应学校食堂早餐的得10分;一年的得5分;未曾供应的得0分。2.近一年供应早餐给规模600人(含600人)以上学校食堂的得8分/间,400以上(含400人)的5分/间,300人以上(含300人)的1分/间;(累计积分,满分为35分)提供合同5企 业 信 誉近一年供货无短斤缺两现象,无供应过期、变质食品食品,无其他质量事故的,(5分)提供证书10管理制度与服务承诺1.有完善的采购、加工、送货等管理制度的得5分。2.自愿签订服务承诺书的得5分提供管理制度方案和承诺书投标人总得分评审人: 评审时间: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