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启动企业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为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按时足额领到基本养老金,切实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我市从5月1日起至7月31日开展企业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凡2011年12月31日前参加本市养老保险结算的企业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都要参加认证。另外,根据徐州市统一安排,从2013年起,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时间改为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
此次认证工作做法:1、需要认证的人员***认证登记。即企业退休人员或供养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退休养老证》、《身份证》、《职工医疗证》、《定期抚恤救济费证》主动到所居住的社区或镇劳动保障站(所)办理认证登记手续。2、工作人员***认证登记。对我市辖区内企业离退休人员因高龄、重病、伤残等特殊原因,无法前往居住地劳动保障服务站(所)办理认证登记手续的,经本人或委托人提出申请,由居住地社区、镇劳动保障站(所)工作人员采取预约***方式办理认证登记。3、社保认证登记。对居住在邳州市外的企业离退休人员,由市社保处按照异地协助认证的办法办理认证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