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市政道路加铺沥青罩面项目工程融资建设政府购买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心城区市政道路加铺沥青罩面项目工程融资建设政府购买服务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本政府采购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7日(五个工作日),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拟采购项目需求:
1.采购预算:人民币伍亿捌仟叁佰玖拾捌万元整;
2.采购项目概况及用途:
本项目主要改善中心城区市政道路环境。分为:(包一龙湖区区属市政道路(金砂东路南侧、北侧)加铺沥青罩面工程;包二龙湖区市属市政道路直接加铺沥青罩面工程项目(①华山路(黄河路-东夏北路)、华山路(金新北路-汕樟路)、珠江路(衡山路-嵩山路)、华侨公园旁路(中山东路-海滨路)②龙江路(兴安路-泰山路)、金砂路东延(金泰立交-金津桥)、金砂路与东坝仔连接、火车站前周边道路);(包三①龙湖区龙新、龙盛工业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②龙湖区珠津工业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③龙湖区万吉工业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
三、拟定邀请供应商信息:
1、供应商名称:汕头市珠港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a区4楼全层
四、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详见专家论证意见稿。
五、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采购单位 | 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 ||
项目名称 | 中心城区市政道路加铺沥青罩面项目工程融资建设政府购买服务单一来源 | ||
项目金额 | 人民币约5.8398亿元 | ||
采购内容 |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汕府办会函〔2017〕0211号)有关精神,为贯彻落实市委常委关于“在今年国庆节前基本完成中心城区市政道路沥青黑底化”工作部署,市住建局牵头中心城区市政道路管养部门市城管局、金平区政府、龙湖区政府,对各自管养权属范围内的道路项目进行摸查和梳理,确定龙湖区市政道路加铺沥青的估算总投资约5.8398亿元。包括: 1、龙湖区区属市政道路(金砂东路南侧)加铺沥青罩面工程,估算总投资7355.17万元,对辖区内12个街区70条道路加铺沥青罩面,并重新进行交通标线,修复局部排水管,其中直接加铺沥青罩面工程155424平方米,破损板块换板后加铺沥青罩面工程11154平方米,改造排水管道后加铺沥青罩面工程12228平方米。龙湖区区属市政道路(金砂东路北侧)加铺沥青罩面工程,估算总投资10755.78万元,对辖区内24个街区93条道路加铺沥青罩面,并重新进行交通标线,其中直接加铺沥青罩面工程240105平方米,破损板块换板后加铺沥青罩面工程28187平方米。 2、龙湖区市属市政道路直接加铺沥青罩面工程项目(一)估算总投资3274.06万元,对龙湖区内4条市属市政道路加铺沥青罩面,并重新进行交通标线,其中直接加铺沥青罩面工程60403平方米,换板后加铺沥青罩面工程3686平方米,合计***089平方米。龙湖区市属市政道路直接加铺沥青罩面工程项目(二)估算总投资4927.99万元,对龙湖区内4条市属市政道路加铺沥青罩面,并重新进行交通标线,其中直接加铺沥青罩面工程83980平方米,换板后加铺沥青罩面工程6705平方米,合计90685平方米。 3、龙湖区龙新、龙盛工业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市级市政道路改造工程,其中,龙新工业片区内庐山路北段改建工程,道路总长度518米,28米宽城市主干路,建设内容为机动车道增加沥青罩面,人行道修缮,配套建设交通设施及照明工程;龙盛工业片区内金新北路(乐山路–嵩山路段)改建工程,道路总长度816米,25米宽城市次干路,建设内容为机动车道路面修复并增加沥青罩面,人行道修缮,行道树更换。(2)园区其他道路改造工程包括龙新工业片区浦江路(嵩山北路–庐山路)、龙新一街、龙新二街、龙新三街、龙新四街、龙新五街、龙新西一街、龙新西二街、龙新西三街、龙新西四街、新津中学东侧路,修复路面面积合计2500平方米,铺设沥青罩面面积合计50753平方米,修缮人行道合计25174平方米;龙盛工业片区盛业街(金新北路–春江路)、盛业一街、盛业二街、盛业三街、盛业四街、盛业西街、春江路修复路面面积合计6527.5平方米,铺设沥青罩面面积43526平方米,修缮人行道24105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9021.9万元。龙湖区珠津工业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园区道路升级工程、园区景观小品工程以及园区环卫设施工程。(1)园区道路改造工程包括北片和南片,其中北片包括珠津路北片段、玉津南路、玉津中路、玉津北路、珠津一街、珠津二街、珠津三街等道路,合计铺设沥青罩面面积35812平方米,其中修复面积合计13500平方米;南片包括珠津路南段、珠津一横路、珠津二横路、珠津三横路等道路直接加铺沥青罩面,铺设沥青罩面面积合计33149平方米。(2)在珠津工业园区内主要道路两侧布置公共坐凳,在珠津工业园区内道路两侧重要节点布置创意小品雕塑。(3)在珠津工业园区内主要道路布置公共垃圾桶,设置间隔根据道路实际,总计布置65个。项目估算总投资5446.1万元。龙湖区万吉工业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万吉工业区内珠峰路(松江路–柳河路)等21条市政道路步道进行改造及绿化提升,总建筑面积约124146平方米;对万吉工业区内珠峰路(松江路–柳河路)等21条加铺沥青罩面,总建筑面积约234533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17617万元。 本项目服务期15年,其中包括建设期1年。 依据汕府办会函〔2017〕0211号的建议,建议采用政府采购购买服务方式实施中心城区市政道路加铺沥青罩面项目工程融资建设,采购标的为上述项目政府委托的“其他项目建设、运营及维护服务”。 | ||
专家论证意见 | 1、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汕府办会函〔2017〕0211号)关于“中心城区市政道路加铺沥青罩面先由市财政局从城市发展基金、粤东西北振兴基金中安排资金实施,同时由市财政会同市发改局等单位启动项目融资工作”精神,为改善中心城区市政道路环境,为加快项目建设,尽早发挥项目的环保效益。由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作为项目购买主体,需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一家承接主体。 2、本项目涉及的中心城区市政道路加铺沥青罩面属于公共服务项目,根据《汕府办综文》〔2017〕1-104号文要求,本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与农行合作进行实施,同时鼓励通过争取银行和国企等大型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向中央和省专项资金寻求支持,解决资金短板的问题。因本项目融资“低利率、无利润”,只能够由政府体制内的单位来承接这项工作任务。 3、目前龙湖区政府体制内具备融资条件,且愿意承担本项目融资工作的只有汕头市珠港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一家,该公司也争取到农行的支持。由汕头市珠港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承接主体具有唯一性。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实施属于“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以及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汕府办会函〔2017〕0211号)文精神,本项目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汕头市珠港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处采购的情形。 |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联系电话 |
江山 | 广东省汕头市邮电技工学校 | 高工 | 136****3627 |
吴志芬 | 广东泛珠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高工 | 135****5538 |
陈秋明 | 潮阳水电建安总 | 工程师 | 135****8871 |
杨少琴 |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 高工 | 138****6741 |
詹小玲 | 汕头市礐石大桥建设总公司 | 高工 | 135****5156 |
六、任何供应商对本项目单一来源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提交异议函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给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汕头市龙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七、财政监督管理部门:汕头市龙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联系人:蓝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260936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