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郑州市2010年技能人才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委局,中央、省(部)属驻郑各企业,市属各企业及职业院校: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郑办〔2008〕25号)中“每年四月份作为全市技能人才工作宣传月”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技能人才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重视技能人才、争当技能人才、当好技能人才的浓厚氛围,促进全市技能人才工作顺利开展,现将今年技能人才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目的意义
技能人才是指在生产、运输和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掌握一定专门知识和技术,具有一定操作技能的人员,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在当前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实现产业结构升级的进程中,做好技能人才工作,有助于提高技能人才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地位,增强社会各界对生产、运输和服务等领域一线岗位职业的认同感,调动广大劳动者尤其是广大青年接受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缓解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需求的压力,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调节、企业主体、校企结合、社会评价、劳动者参加”的技能人才工作新格局,进一步加快我市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的步伐。
二、活动时间 4月1日至4月30日
三、活动主题 技能人才 助推发展
四、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主要包括: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和作用,本市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表彰、流动、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成果。
(二)宣传推广本地区、本部门以及各企业、各职业院校在技能人才工作方面的典型做法和经验。
(三)宣传优秀技能人才先进事迹。主要包括:优秀高技能人才的突出贡献,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河南省技术能手和郑州市技术状元等荣誉称号获得者的先进事迹和成才历程等。
(四)宣传所属职业院校改革发展成就。主要包括:近几年来职业院校改革发展情况,培养技能人才情况,特色专业、招生就业、教学成果等情况。
五、宣传方式
(一)媒体系列宣传。要通过电台、广播、报刊、网络等进行系列宣传。
(二)组织集中宣传。组织辖区内各类企业和学校,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可以通过广场主体宣传、一条街宣传、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
(三)举办技能人才工作座谈会。结合近几年技能人才工作情况,举办座谈会交流经验,探索技能人才工作新方法、新模式、新路子。
(四)组织优秀技能人才巡回演讲。组织辖区内优秀技能人才到各企业、各类学校进行巡回演讲。
六、组织领导
为组织好本次宣传月活动工作,市里决定成立技能人才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周春辉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刘华安 市人才办主任
李 平 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
张春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职业指导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由张春生同志兼任。
七、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将技能人才宣传月活动列入近期重要工作任务,成立领导组织,制定活动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并于4月9日前将活动方案报市技能人才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召开专门会议对宣传月活动进行布置,突出宣传主题,加强协调配合,扎实有效开展宣传活动。要定期上报活动信息,编辑工作简报。
(三)搞好总结,及时反馈。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将宣传月活动整体情况、具体做法等以书面形式,报市技能人才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田富强
联系电话:67175638
电子邮箱:tianfuqiang@126.com
活动宣传标语.doc
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