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民政局2019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公示
2019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拟服务人数10100人;拟服务金额303万元(按照服务对象平均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的标准);服务对象:具有我市户籍的60周岁以上散居特困人员、60周岁以上的居家养老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伤残、独居老年人,60周岁以上的居家养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城乡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服务内容: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助浴服务、助洁服务、助行服务、助医服务、助急服务等照料服务。该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购买服务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为303万元。现将2019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事宜的信息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一、采购人:隆昌市民政局
二、项目名称:隆昌市民政局2019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
三、购预算:人民币303万元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任务安排:
1、拟服务人数10100人;
2、拟服务金额303万元(按照服务对象平均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的标准);
3、服务时间:一年;
4、服务对象:具有我市户籍的60周岁以上散居特困人员、60周岁以上的居家养老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伤残、独居老年人,60周岁以上的居家养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城乡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居家养老的老年人;
5、服务内容: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助浴服务、助洁服务、助行服务、助医服务、助急服务等照料服务。
6、绩效考核方式:
(1)、考评方式:由市民政所牵头开展定期或不定期考核,主要从服务对象满意度、及时性、准确率、规范性、有效投诉、服务档案资料完整性等进行综合考评,项目执行过程中随机抽查考核不得少于2次,项目执行完成后按不低于服务人数5%进行综合考核一次,考评结果作为结算付款依据。综合考评实行100分制,分值及考评细则如下:
(1.1)档案资料完整性20分,服务对象信息资料不完整、服务对象信息内容不准确,每例扣1分,扣完为止。
(1.2)服务质量40分 ,出现服务不及时、服务内容不属实、服务态度不好、违规收费等行为,每例扣1分,扣完为止。
(a)对服务机构在服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现一次,综合满意度测评降低5%,扣除相应的服务费,并给予扣除经费200%的处罚。
(1.3)满意度测评30分,以被服务对象服务满意度测评为依据,满意度在100%-85%之间得满分,满意度在85%-60%,每减少1分扣1%,满意度在60%以下不得分。
(a)年度服务满意度低于85%,暂停与该单位续签购买服务合同。
(b)年度服务满意率低于85%,且在10日整改时限后仍然未达到满意度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c)满意度低于60%(含60%),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1.4)服务对象有效投诉10分,因服务质量、超标准违规收费、弄虚作假等行为导致的投诉,10日内未整改到位的为有效投诉。每例有效投诉扣2分,扣完为止。
(2)、考核结果运用:
(2.1)综合考评得分高于85分(含85分),据实支付服务费;
(2.2)综合考评得分在60分至85分之间,每少1分扣减实际服务费的1%;
(2.3)综合考评得分低于60分,考评不合格,扣除剩余20%的实体服务费,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7、付款方式: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在双方签订合同1个月内预拨付10%的运行费用,在供应商完成50%的服务后,拨付至合同金额的30%,服务完成后,经市民政局、镇(街道)实施民意测评,抽查服务满意度达85%,拨付至合同金额的70%,项目执行完成后,市民政局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机抽查、入户调查、服务质量及档案管理等进行综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服务费用。乙方完成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向市民政局申请项目验收审批的过程中,必须完清与其签订合作协议的各服务商的协议资金,才能通过核查审批。
六、承接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告发布当天不计算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隆昌市民政局
通讯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大东街***号
联系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0832-3915750
特此公示。
隆昌市民政局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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